近年来,刑事案件当事人亲属及被害人群访、缠访现象明显增多,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一、主要原因:1、法律知识欠缺。一些刑事案件当事人虽然服判认罪,但其亲属缺乏具体法律知识以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的过高要求或片面认识,往往寻找各种理由为其开脱罪责,到处信访、闹访。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空判率”高。我国现阶段刑事案件伤害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获得。由于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加之很多案件赔偿款项巨大,受害人最终无法获得赔偿,引发受害人及其亲属信访、群访、进京上访。3、极少数刑事又附带民事案件由于主客观方面原因干预,久调难判也是导致涉法信访的原因之一,这类信访案件大多集中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案件,如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等,其中多数是针对事实认定、审判程序、财产保全等环节不满进行涉法信访。4、望子成龙心切,变成虫后悔,胡搅蛮缠。当今父母及长辈对独生子女成才心切,往往由于教育引导、激励方式欠妥,导致刚走上社会的青少年误入歧途,触犯刑律,他们想从情理上呵护他(她)们,因而乱访、乱闹。

二、对策建议:1、大力推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在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即对判决赖以形成的逻辑推理过程以及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详细理由耐心作出解答,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以便当事人充分理解信服法院的判决。2、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详细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目的宗旨,指导原则,职能部门、调解的条件及范围,调解的程序和各阶段的时限要求等,将此项工作制度化。同时还要讲究办案技巧,以诚恳的态度帮助当事人理清案件事实和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让互谅,力促案结事了。3、建立刑事伤害救助制度。对没有获得赔偿的被害人以及因加害人的行为而间接受害的加害人的亲属等,给予经济上的救助或补偿,而救济金的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也可接受社会捐助。4、热情态度息诉息访。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用真心、诚心、爱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或来访者,避免在接待环节引发新的矛盾。另外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事情,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全力搞好协调,并耐心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以自身的扎实工作做好全方位、社会化的息诉息访。5、加强全员普法预警教育。法院要结合普法工作,把庭开到镇村组及企业高校,把课堂引入社会,深入到田头、住户,使全员对基本法律法规有认识,罪与非罪有认识,情理和法理有认识,避免和减少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