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钟长鸣促廉政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3-04 浏览次数:2527
江苏:警钟长鸣促廉政
作者: 记者 张宽明 通讯员 史晓进
本报南京
活动期间,全省法院每位干警都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对自身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重点是,有无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检查,抓住风气正不正,作风实不实,是不是按规矩办事这三个方面,撰写警示教育小结。活动期间,江苏高院将结合明察暗访、巡视督查等工作,组织检查。对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对查摆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部门及个人,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要求,通过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坚决摒弃“主动查出问题,会影响单位政绩”等错误认识,在全省法院形成“人人讲廉洁、事事讲公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