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风光一时的夏新电子,如今正面临破产的窘境,所有账号均无资金。昨天下午,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涉及财产保全、企业破产重整的案例,其中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一个多月,帮助丹阳一企业从夏新电子成功讨回数百万元货款。

  据介绍,2008年,全省法院案件数量爆发性增长,共受理88.2万件各类案件,同比增长25.9%,其中,涉及企业的案件增幅大大超过普通案件增幅。买卖纠纷、借款纠纷、房地产纠纷均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少数企业出现了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发放工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等暂时性困难,极少数企业负责人弃企避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案例一:20091月,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扬中市支行,起诉要求被告扬中市三茅粮油管理所、阜阳市快乐面粉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人民币4303925元,并且申请保全。镇江中院受理后,立即派员到被告阜阳市快乐面粉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的要求以及该案的具体情况,与各方当事人及时沟通,积极做好调解、和解工作。通过与三方当事人的多次协调,终于在开庭之前做好和解工作,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扬中市支行于20092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案例二:200811月,在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丹阳市辰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辰阳电子)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近千万货款因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夏新电子)面临破产而无法追回。该笔巨大的款项不仅使该企业来年的生产无法继续,同时已届年关,企业数百名职工的工资无着落,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辰阳电子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夏新电子。

  案件移送审判庭后,承办人立即前往厦门进行诉讼保全。因夏新电子已届破产,许多供货商均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夏新电子,夏新电子所有账户均已被冻结,所有账号均无资金。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从厦门直接去北京,对夏新电子财产进行保全,经过不断寻找,终于冻结夏新电子账户资金数百万元。为解辰阳电子燃眉之急,回到法院后,办案人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经院领导批准,决定对该笔资金进行先予执行。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通过对当事人双方耐心周到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终于将欠款拿回,及时兑现了职工的工资、年终福利。

  案例三:2007327日和515日,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射阳巨龙纺织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由射阳信用联社向巨龙公司分别发放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1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贷款;巨龙公司以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押。陈彪、徐中桂、黄耀辉、张国、徐成云、彭大俊、颜以双等人为巨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射阳信用联社分17次计2300万元借款给巨龙公司,巨龙公司出具了借款借据。20081210日,100万元贷款到期,巨龙公司未能偿还。射阳信用联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巨龙公司支付借款本息。

  接到案件的第二天,办案人员即奔赴射阳,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当其了解到被告巨龙公司有大量资产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尚未结算的情况后,提出引进第三人参与调解的方法。该方法得到院、庭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此后,办案人员又三下射阳,组织三方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协调,终于使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祥和纺织公司以1900万元购买由其承租的巨龙公司资产,祥和纺织公司代巨龙公司偿还原告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90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原告对其余债权表示放弃。(通讯员 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