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政法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作为担负着大量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审判任务的基层法院,它们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要开创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用“三个至上”奋力实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跨越。

一、践行“三个至上”,服务大局取得新突破

牢固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积极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服务。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重点突出。积极策应沿海大开发战略,设立港区巡回法庭,出台《保障和促进滨海港建设十项措施》,服务滨海港开发建设。切实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妥善处理事关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建设案件,参与协调解决新城区、园区房屋拆迁矛盾,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广泛开展“服务三农”巡回审理活动,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妥善化解农业技术推广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二是发展经济,服务优质高效。加大对外来投资客商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开通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与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及相关县直机关、乡镇建立联络制度,协助外来企业解决各类纠纷,提高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对于重大项目,从洽谈、入户、开工到运营全程跟踪提供法律服务。着力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和改制纠纷,避免职工群体上访等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主动到县内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切实为企业发展排扰解难、保驾护航。

三是维护稳定,措施扎实有力。始终与检察、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暴力、侵财犯罪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冬季严打整治暨“雷霆行动”、“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召开公审公判大会,组织群众接受教育。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针对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激增的实际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消化信访老户。

二、践行“三个至上”,服务民生创造新业绩

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发挥人民法院平衡社会利益“调节器”和化解矛盾冲突“减压阀”作用,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一是创新机制减轻群众诉累。构建与社会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建立以法院指导、法官主导、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窗口,形成立案、诉调、速裁、信访“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在全县15个乡镇设立5个乡镇诉前调解工作站、33个调解联系点,与劳动、工会、金融等单位建立定人、定点、定时联系制度,形成大调解网络,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发挥职能维护群众权益。在立案大厅设立法律咨询台、开通司法服务热线,对群众诉讼提供全程服务引导;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巡回办案、现场开庭、电子签章等便民利民举措。将调解作为案件结案的主要选择,2008年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1.49%。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前提下,强化协调力促“官民”和谐,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结的3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协调解决22件,撤诉率达62.86%

三是夯实基础着力服务“三农”。将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出台《服务新农村建设十项举措》,以假日法庭、“三农巡回法庭”、“便民审务村村行”为载体,充分发挥5个人民法庭审判、指导、服务、沟通功能,有力推动了农村法治进程,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三、践行“三个至上”,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等活动,增强干警政治素质,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形象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坚持岗位培训、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相结合,以“精品案件”工程为主线,开展形式新颖、主题丰富的“法官讲坛”以及“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优秀审判长、优秀合议庭”评比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判断事实、运用法律、驾驭庭审及化解纠纷的能力,提升了案件质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加强对重点部门、热点部门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违法警示、查处案件等形式,加强对法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影响和干扰,广大干警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全年无一起违纪违法事件发生,法院队伍整体形象不断提升,被授予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