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亟待解决

本报记者 娄银生


  
  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尖锐矛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3月5晚,在全国“两会代表江苏团驻地京西宾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开门见山地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与建议。

    据公丕祥介绍,近年来,江苏法院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去年,受理各类案件882352件,同比增长25.90%,比2004年增长62.64%。江苏法院去年一线审判人员数量为7187人,同比减少3.15%,比2004年减少9.07%。南京、宿迁、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地达到人均结案200件以上,有的甚至达600700多件。面对沉重的办案压力,广大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损害了身心健康。江苏近年来不少法院都发生了一些法官积劳成疾,甚至英年早逝的现象。谈到这,公丕祥面露焦虑。 

    公丕祥认为,形成案多人少矛盾的主要成因,是由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频发,这是根本原因;物权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大批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造成新案件增多;国家大幅调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如200741起施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江苏法院当月新收各类案件同比增长87.12%等。

    相对于案件数量的增多问题,公丕祥还分析了法院现有审判力量难以适应的几个内在原因。他认为,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法官断层现象比较突出,由于担负繁重审判任务、承受职业风险等,法院人才大量外流;现有的审判组织模式有待改进。目前,法官除了开庭审理、裁判案件外,还承担了庭前准备、庭外调解、调查证据、财产保全、制作文书等大量的事务性工作;法官激励机制尚需完善,福利待遇有待提高。

    事实证明,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高,影响了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公丕祥认为,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充实人民法院审判力量,建议为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为法院增拨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附属编制,用于招录法官助理。第二,完善法官激励机制。建议提高法官的审判津贴,解决法官的加班补助,建立法官人身保险与安全保障制度。第三,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物质保障。建议将法院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法院办案的信息化水平,减轻人力资源负担。

 

200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