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搞好人民法庭工作?
作者:杨彬 发布时间:2009-03-18 浏览次数:1037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前沿阵地,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人民法庭直接与广大农民打交道,解决他们在务农、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其中大部分都是经镇村调解后无法化解的,而解决这些矛盾需要有较强素质的审执人员,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笔者认为,除审理、执行案件外,搞好当前基层法庭工作应当注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保证
人民法庭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权威。各级法院的领导,尤其是基层法院的领导需要注重法庭建设的各项工作。法院院长要亲自抓,分管副院长要重点抓,党组成员集体抓,在人民法庭建设上形成合力,把法庭工作纳入基层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经常下乡调查研究、指导协调,要积极主动与法庭辖区党委、政府联系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法院党组要在政治上关心法庭干警,真正做到“从优待警”,在提拔晋级、物质保障方面给予优待并且形成一贯制度。在提拔、晋级、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法庭干警,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去法庭工作;机关和法庭人员之间形成定期轮岗制度;法庭干警申请入党的,要重点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青年干警都要有一定期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给法庭注入新活力;在生活上关心照顾法庭干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在物质保障方面应向法庭倾斜,加强法庭基础建设,改善法庭办公条件,提高法庭人员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不仅安心法庭工作,而且乐于法庭工作。
二、队伍建设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关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密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科学发展。1、凝心聚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政治学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组织全庭干警学习,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2、规范管理,彰显示范引领效能。坚持从严治庭,科学管理,不断优化以审判管理为龙头、具有基层法庭特色的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审判权、执行权公正、公开、公信运行。3、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正气,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建立法庭干警廉政档案并注重结果运用。强化对案件差错责任的追究,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4、营造氛围,推进法庭文化建设。发挥精神文化的激励作用,确立高远目标,凝聚人心,引导法庭干警明白不进则退、慢进则衰的道理。发挥制度文化的规范作用,注重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将制度所体现的管理理念直达、渗透到干警的心灵。发挥行为文化的引导作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庭”,培养法庭干警高雅的生活情趣,促进干警调研能力的提升。
三、创新创优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点
围绕创新创优创特色、求真求实求发展,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进位争先,针对法庭的工作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应加强:1、推行庭前学法、判后释疑的做法。鉴于人民法庭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是农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针对案件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庭前调解的机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学习,使得双方当事人心中有数,有利于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宣判以后,特别要对败诉一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使其服判息诉,压降上诉率、涉诉信访率。2、推广午间法庭、田间法庭等便民工作措施。由于农忙、交通不便、时间观点不强等原因,有些人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到庭咨询,利用法庭多数人员驻庭的有利条件,午休时间安排人员值班接待来访、接听电话。农忙时,将巡回法庭开到田头审理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案件等,方便当事人的诉讼。3、人民法庭之间互助。鉴于目前法庭人员较少,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邻近法庭之间可加强协作,特别是执行案件的互助,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构建和谐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目标
人民法庭需要创新服务大局思路,继续深化“诉调对接”活动,完善审务联络员网络机制,在法庭附设人民调解窗口,切实高效地化解各类纠纷;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建设标准化便民服务窗口,推行巡回审判,特别是加大对“三养”、涉农等案件的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创新法庭审判工作模式,探索自诉案件和解、民事案件调解、执行案件和解的新方式,凡是依法可以调解的,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将调解工作依法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接待等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人民法庭还应注重下列工作:1、建立镇村二级调解网络,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2、利用社会力量,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调解案件,邀请有关单位、个人参与案件调解;3、推进审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加强巡回审理力度,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调处各类简易纠纷,及时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搞好人民法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上级法院必须加强指导、监督,基层法院要重点抓、具体抓,法庭干警要齐心协力,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进一步到位,才能将人民法庭工作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