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  318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针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引发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案件增加这一情况,在全区乡镇、街道和市、区两级社保局设立12个巡回审理点。

该院负责人介绍,该院2006年在市交巡警支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审理法庭,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在又在全区增设12个巡回审理点,就是要通过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定职责,进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和就地法制宣传,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 

该院通过扩大巡回审理点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将审判工作前移,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工作中,加强立案审判环节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城建、卫生、社保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信息互通,定期召开城建工作研讨会、医患纠纷法律问题座谈会、企业规范用工预防劳资纠纷培训会,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巡回审理中调解成功的简易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同时,该院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诉讼能力较弱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司法救助。仅今年12月份,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