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五个着力” 司法服务前移

无锡滨湖:为企业度危开出“八剂良方”

 

作者: 赵文清尤曦红

 

    本报讯  为更好地贯彻两会上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人民法院今年要落实的“五个着力”,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四位法官走进了江苏宏源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倾听企业需求并送上了《金融危机形势下企业经营“八项注意”书》,该公司董事长温元圻对滨湖法院这种服务前移的做法表示欢迎。据悉,该院还向辖区内100余家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送呈了“八项注意”,均受到了重视和欢迎。

    宏源公司是滨湖法院辖区内的国有大型重点企业,也是这次金融危机的重灾企业。2008年年底,太仓地区30多家企业共拖欠其4000多万元货款。经向滨湖法院咨询,宏源公司起诉了两家化纤公司。立案后,该院启动快速保全机制奔赴太仓,并组织双方协商言和。鉴于此两起诉讼的连带效应,太仓地区的其他欠款单位纷纷主动与宏源公司协商还款事宜,全部达成了有担保的分期还款协议。

 

    法院如何尽最大努力助推经济发展,是滨湖法院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着力研究的重大课题。“八项注意”是该院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工程”、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的重要推手。内容涵盖了企业挖潜优化产品、选择优质交易对象、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学会协商解决纠纷、依靠诉讼维护权利、适当退让共图发展、牢记社会稳定责任、树立化解危机信心八个方面内容。特别是对解除订货单的违约纠纷要注意审慎提出诉讼,建议以补偿损失为目标,适当放弃惩罚性违约金,与对方协商解决,互谅互让,既可避免诉累,也利于巩固良好关系,为将来合作做好铺垫。此外,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优先考虑运用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诉讼和非诉讼纠纷。可以在调解方案中附加条件,要求相对方承担以物担保、未按期履行违约金等附加条件,达成以物抵债、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放弃部分本金等多种形式的和解协议,缓解困难企业的还债压力,让困难企业赢得休养时间,互利互赢,共渡难关。

 

    永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经营一向良好。自金融危机以来,受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影响,众多房地产建筑商拖欠水泥货款,面临着资金紧缺、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窘境。该公司遂将拖欠水泥款达500余万元的无锡某知名楼盘的建筑商起诉至滨湖法院,并申请保全。账户被冻结后,该建筑商向法官“诉苦”:目前房屋的预销情况不理想,经营资金极为紧张,虽然结欠原告货款是实,但眼下如立即偿付巨额欠款,不但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企业经营也将难以维系,恳请法院组织调解。承办法官即向原告指出,欠款虽然已经冻结到位,但如果等候法院判决,需要一定时间,无法解决原告企业的燃眉之急。而且两家企业是彼此依赖、关系紧密的关联企业,有着长期供货关系,合作一直友好。目前被告拖欠货款也非恶意为之,建议原告适当做出退让,协商解决纠纷,既解决自己的困难,也让对方有“喘息”的空间。在法官入情入理的倡导建议下,两家企业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被告在调解当日先付300万元,余款在半年后支付。原告在第一时间拿到部分货款,为企业的经营注入了新的资金,被告也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缓解了企业还款压力,维持了企业的基本资金周转,该案的解决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200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