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导致法官年人均办案200件,维护社会稳定,亟待??

着力点前移,为“司法极限”解压

 

  靖江市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是全国人大代表。

  她的工作量听起来“不能承受之重”:“从前年起,每年要办300件案件,最多一天开过3个庭,而这个工作量,在我所在的法院不是最多的。我们法院2008年收案同比上升20%,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超200件。”

  陈燕萍的工作压力,是法官日趋“陀螺化”的一个缩影。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江阴市法院滨江人民法庭法官张勇创下了法官办案的最高纪录:2008年审执结各类案件767件,平均一天调解和开庭5.8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9.08天,案件调撤率81.23%,所有案件卷宗重达260多公斤。

  “被逼出来的司法极限!案多人少,这是全国法院系统的一个共性难题,而在各项工作领先全国的江苏,这样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小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记者了解到, 200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2352件,同比增长25.90%,比2004年增长62.64%2008年省法院受理案数同比增长174.37%

  案件缘何激增?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向记者分析原因。近年来,物权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大批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这些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使得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数量增多。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由此导致金融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增多。另外,全省法院还要运用司法手段,主动帮助企业应对危机。这些主动服务,更使得原本就疲惫的法官感到身心俱疲。刘小兵说:“应当颂扬这种职业精神,但不提倡超生理极限的劳作。审判活动与医生看病一样,是一个冷静、谨慎操作的程序流程,法官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在周密的思考后作出判断。否则,会影响案件质量。”

  对此,法院自身已经开始对症开药方。20086月,省法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缓解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指导意见》,从增加审判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坚持向科技要效率、完善法官激励机制、减轻法官业外负担等方面,为基层法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但由于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尽管经过多方努力,解决了一些问题,但相对于全省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依然是杯水车薪。

  案多人少,本质上是个社会问题。除法院自身努力外,也需要全社会在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公丕祥和陈燕萍,不约而同地在会上呼吁,社会多方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共谋良方。

  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方明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她说,只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才是最经济、最有效、也是最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措施。她建议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的案件范围,更多地吸纳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涉诉纠纷;同时积极推进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尽可能多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本报记者 沈峥嵘

  本报实习生 施海泉

 

200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