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机制肃整队伍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03-26 浏览次数:2298
用机制肃整队伍
??连云港市中级法院管理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娄银生 本报通讯员 杨 波
●起诉随案公开机制,从源头上设防
●案件评查考评机制,重在案中监管
●职能联动查处机制,实行“一票否决”
核心提示:
“五个严禁”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全国法院系统各类司法人员提出的禁为性要求。连云港中院将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切实保证,把着重点放在管用、可用和好用上,避免将这一制度停在嘴上、挂在墙上和留在纸堆里。该院将“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直接与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机制密切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连云港中院这种将“五个严禁”纳入刚性管理机制的做法值得借鉴。
9天之后,
“五个严禁”对确保司法公正如何发挥切实的作用?连云港中院党组将“五个严禁”纳入刚性管理机制,凭借制度约束、纪律监督、奖惩规则等手段对法官进行管理,效果良好。
“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找人”一度成为打官司的潜规则。连云港中院党组针对这一痼疾,从案件的立案环节开始,推行“五个严禁”随案告知制度。
据介绍,在起诉和执行的立案环节,该院将“五个严禁”及其处理办法和举报电话,分别随同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执行通知书发送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做到让当事人明白法官不该做什么,将法官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使他们在诱惑和考验面前时刻保持足够的警醒和自律。今年2月初,一案件当事人托朋友送给该院刑一庭法官谭晓春一张存有3万元的银行卡。谭晓春当即向其说明“五个严禁”的规定,并拒收银行卡,但对方强行将卡扔下就走。谭晓春几次打电话让对方把卡拿走,但对方始终没应,谭晓春便将银行卡上交院纪检监察部门并说明了情况。
对“五个严禁”,法院以此设高压线,法官以此为护身符。连云港许多法官挡住了人情、关系的侵蚀,拒收当事人礼品、钱物价值17万余元,通过纪检监察部门退还礼品金额6万余元,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以廉为贵的良好风气正在全市法院形成。
“保证‘五个严禁’落实到位,重在从内部加强监督制约。”该院把“五个严禁”的执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管理,成为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连云港法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管理制度,是将本院列入评查的案件交由另外的法院进行评查,有利于真实地发现问题。连云港中院从全市法院审判一线中选任145名法官担任审判质量评查员,转变过去评查的行政色彩,积极引导法官自律。目前,该院扩大了评查范围,把所有涉及当事人举报、投诉和信访的案件以及有可能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都列入评查的范围。
为扩大查找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线索范围,该院对去年交叉评查中认定的68件差错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评查中发现承办法官有违法违纪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据悉,该院审管办日前将1件在评查中存在明显偏袒一方的案件移交院纪检部门,此案正在严肃查处之中。
记者了解到,按照该院近期制定的《监察部门与案件质评部门工作互动制度》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被当事人投诉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案件,可直接移交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质量评查;审判管理部门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法官违反“五个严禁”线索的,有权直接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到目前为止,在纪检部门向审判管理部门移送的30余件案件质量存在问题的案件中,评查出差错案件5件,进行了通报,并及时纠正。同时,院审管办也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了多起存在违法违纪线索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审判管理部门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纪行为。为了扩大纪检监察与审判管理联动的效果,该院建立了审判业绩与纪检监察的考核机制,将查处的问题作为衡量法官个人、业务部门及基层法院的重要依据,与被考核对象的评先评优、晋职晋升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2008年,连云港中院案件改判发回率在全省13家中院最低,基层法院案件改判发回率则由排名居后跃升至第四位。
200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