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苏北来常打工的农民邵某在新北区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腰部压缩性骨折。因邵某与承包方钱某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邵某竟爬上了高压电塔自寻短见。被解救下来后,邵某到工地所在地法院??常州新北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按照一般的流程进行审理,而是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政府共同协调,当天下午即召集三方至工地所在得罗溪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数小时的努力,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钱某当即支付邵某的4000多元医疗费,并预制给邵某2000元工资。一起影响恶劣的纠纷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就已了结。这种快速调解方式在这里叫做“立案调解”,是新北法院创建的便民诉讼事务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措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地处常州城郊结合处的新北法院收案逐年剧增,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同时,法官的工作处于长期超负荷状态,一线法官一年办案甚至超过了300件。如何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该院也是众多有着相同情况的基层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63月,该院在立案大厅专门开辟出了一块数十平米的区域,门楣上“诉讼事务服务中心”几个大字铮亮有力,一字排开的柜台,“诉讼指导”、“立案受理”、“法律咨询、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公示催告、支付令”,几块分类牌鲜明直观。工作人员正忙着接待前来咨询、诉讼的当事人。该中心运作两年多来,接待当事人达19000人次以上。2006年底,新北法院“诉讼事务服务中心”荣获了常州市政法委员会颁发的“政法综治法治工作创新成果奖”工作人员始终以热情、高效、无私的奉献精神让当事人匆匆而来,满意而归。2008年,被常州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创新创优成果二等奖”。

把准“便捷”需求,赋予便民职能

诉讼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以前,因法官工作繁忙,庭审安排得满满当当,当事人常常为了一份诉讼材料能当面交给法官而不得不多次往返法院或坐等几个小时。为此,当事人多有怨言。这种情况不仅降低了审判效率,还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为方便当事人,服务中心将审判辅助事务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将诉讼引导工作、诉讼材料收转、查阅卷宗工作管理、诉讼费用收退结算一并纳入服务范围。其中,诉讼引导工作主要是三项:方便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进行法官判后答疑和院领导接待预约登记工作。每日下午4点半前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分类登记后统一转交接受法官,免去了当事人奔走之苦。中心成立以来,已收转材料4500余份。案后,经常有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为各种原因前来法院查阅卷宗。为此,中心工作人员也会根据相关规定,为前来查询的人员办好手续后直接提供所需材料以供查阅。2008年,该中心新建了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并由专人指导查询,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查询档案。

把准“高效”需求,及时平息纷争

诉讼服务中心特设立案调解,案件包括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较小和事实清楚的债务纠纷案件等。该院还制定了《立案调解流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切实有效的调解办法,运用即时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调解方式尽可能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和解。20086月,服务中心又把“人民调解工作室”纳入工作范围,在全区各乡镇聘请社会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采用这些多元化调解方式审结案件,将过去因程序性消耗而至少需要12个月才能正常审结的案件,缩短到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0天左右,而人民调解结案的则在7天左右。仅2008年以来,该院就利用服务中心的多元化、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做到当天立案受理,当天化解矛盾纠纷,当天案结事了的案件就有130件。服务中心设立以来,已办结立案调解案15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65%以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

资源优化管理,法官也要“减负”

圩塘某印染公司欠下常州某纺织厂的大笔资金不予支付,该纺织厂要求法院进行财产诉前保全。为防止财产转移,诉讼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前往银行冻结资金,但账上资金不足,又即刻前往该厂查封设备。在车间,工作人员遇到了该厂员工的抵制。为了能尽快完成保全,工作人员辗转找到厂里领导,先对其进行法理讲解,查封设备不影响生产,再说服其稳定员工情绪。法官针对申请人的合法申请,在设备上贴上封条留照取证。为不影响其生产,并考虑其声誉等方面问题,法院在取过证后揭去封条,尽可能地为当事人考虑。法院的人性化办案很快稳定了该厂员工的情绪,该厂也迅速主动前来法院解决纠纷,最后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困难的保全案件从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到保全工作的完成不到半天就迅速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现在像诉讼保全以及鉴定评估、公示催告、支付令、诉讼费用结算等以前分散在多个部门办理的审判事务工作都集中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由专人办理。该院明确了服务中心关于保全工作、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范围及职责,并对保全措施的时限做出规定:本市内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措施,省内外案件为五个工作日,外省市为十个工作日。对诉讼和执行程序中有关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资料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审查各审判业务庭移送的鉴定材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鉴定结束后,于二个工作日内办理报结手续,同时将鉴定结论随送鉴定材料一并移送相关主审法官。审判资源经过如此优化组合后不仅使一线法官从琐碎的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保证了法院审判的质效,还大大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到2008年年底,诉讼事务服务中心共完成诉前保全案件750余件,办理委托司法鉴定拍卖案件780余件,诉前鉴定案件180余件。

审执工作的“大后方”,一举多得

新北法院院长吴建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诉讼服务中心的设立不但方便了群众诉讼,还将法官从繁复的审判事务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专心办案,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研讨疑难、复杂、重点案例,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开展法律服务等等。这样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使当事人更加满意,形成了良性循环,大大降低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诉讼服务中心将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后,根据工作内容和路线统一安排人员、车辆,实现办案车辆等物资装备的高效利用与审判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更好地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合理分流。既防止忙闲不均,又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

审判辅助事务的分离,有效地防止庭前承办法官与案件单方当事人接触,引起另一方当事人不必要的误解,产生合理怀疑;对有关中介机构的选择,实行优胜劣汰,随机抽取,加快了案件流程,杜绝了中介机构向有关部门“搞公关”的不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