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官如何做诚信体系的践行者
作者:董正远 黄杰 发布时间:2009-03-27 浏览次数:1088
古人曰:“言必行、行必果”、“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古人尚且把诚信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一种境界和追求,今天,我们作为共产党人,作为法官,更要带头注重诚信的自我道德教育和修养教育,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笔者认为,怎样做一个诚信的践行法官,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自我做起,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作为法官,要恪守职业道德,以法律为最高准则,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准则,公正司法,不偏不倚,把诚信作为一种品牌、一种形象、一种无形的资产,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是自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时时事事处处坚守诚信的道德防线,法官更要忠诚于自己的职业,把诚信的外在道德约束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品德,自觉用诚信的准则约束自己的所作所为,信守自己的诺言,构筑与他人和谐相处的坚实基础。
三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活动。诚信体现为两个方面内涵:一个层面是伦理道德诚信,另一个层面是法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诚实是立身之基,守信是兴业之本。法官要结合本职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营造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