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中院四项措施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李婧 发布时间:2012-03-05 浏览次数:930
日前,为切实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江苏泰州中院民二庭组织法官走访了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及部分民营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积极探寻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
走访中,该院法官了解到,江苏泰州市私营企业总数目前已超过4.4万户,民营经济发展迅速。近年来,全市平均每天诞生30家私营企业,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但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意识欠缺、产业结构性矛盾、创新的动力不足、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依然突出。企业主们纷纷表示,民营中小企业就象刚出生的孩子,很需要法律的支持、引导和帮助。
为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泰州中院提出2012年将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服务:一是通过网络、讲座、培训等平台,共同对担保公司高管、中小企业主进行法律、业务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及时对涉诉或非诉方面的问题进行信息互动,及时防范民营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三是及时编撰相关案例,为民营企业配置“司法套餐”;四是对涉诉民营中小企业方面的诉讼,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审判,市中小企业局将积极协助法院进行调解,努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企业依法有序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