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铁证”如山-常州中院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工作侧记
作者:屈建业 肖天存 发布时间:2009-03-30 浏览次数:2299
在崇尚科技的今天,鉴定结论被誉为“证据之王”,在审判实践中被作为效力优于其他证据的“铁证”。如何做好对处委托鉴定拍卖工作,确保“铁证”如山?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加强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工作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和监督制约,有效避免了鉴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特别是有效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中第四条的规定,确保了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性、评估拍卖的公正性和鉴定结论的权威性。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委托鉴定和拍卖案件3711件,同比增长了48.68%,平均办理周期为60天,无一件引发当事人人异议或上访。
怎样鉴定:制度说了算
为确保鉴定案件公正高效办理,防止人为因素影响鉴定案件质量,该院制定出台《司法鉴定流程管理细则》,对委托鉴定案件的委托条件、审批程序、审理期限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切实把好审查关、委托关、交接关,严格操作程序,保证了对外委托鉴定的质量、效率。同时建立“司法鉴定期限跟踪制度”,通过对每个案件的10个跟踪指标的考核,使每一个案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委托。对外委托鉴定的主体是社会上的鉴定机构,这些机构的是否具备资质、鉴定人员水平如何、鉴定运作程序是否客观公正是当事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为此,常州中院在广泛征求全市两级法院和中介鉴定、拍卖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了《对外委托鉴定、拍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归口管理,鉴定、拍卖机构的遴选程序,委托鉴定案件的回访、定期清理和催办监督,鉴定异议的公开听证等制度,确保鉴定公正高效。
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迅速增加,医疗事故鉴定需求不断增长的现状,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医疗纠纷的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切实加强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监督,提高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质量,增加鉴定和审理工作的透明度。如毛某和某医院的医疗纠纷赔偿一案,该案一审时,法官以举证倒置判定医院承担全额赔偿。该医院上诉后,常州中院鉴定处根据上述规定,及时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明确了医患双方的责任,使该案最终得以顺利调解解决。
由谁拍卖:电脑说了算
在拍卖机构的选择上,为有效避免承办人指定或当事人约定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切实防止评估拍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该院积极推进拍卖机构选择程序改革,全面推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拍卖机构。去年以来,采取完全电脑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拍卖机构,电脑随机抽签率为100%,从根本上避免了拍卖案件的“一条龙跟踪,协商确定机构,鉴定处走过场办手续,案件未到机构先到”的情况,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确保机构选择的客观、公正。
在实际操作中,该院探索出了一套便捷的操作规范。即在抽签前,由案件承办人向当事人介绍该抽签软件的原理、操作过程等基本情况和预先录入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情况。当事人双方均到场的,由双方通过计算机抽签方式选定拍卖机构;当事人一方放弃或经传唤不到场的,由到场的一方通过计算机抽签方式选定拍卖机构;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放弃选择的,则邀请法院监察部门人员到场的情况,由司法鉴定处通过计算机抽签方式选定拍卖机构。机构确定后,双方当事人在当场生成的确定机构文书上签字确认,案件承办人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鉴定结论:专家说了算
为确保鉴定结论的权威性,该院与全市各行业的技术专家建立经常联系,对鉴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技术性问题,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集中会诊,及时听取专家咨询意见,为鉴定结论提供重要参考意见,从而使审判实践和司法鉴定中的许多棘手问题得以圆满解决,确保司法鉴定过程的客观公正。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这一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属于一个医学专业技术问题,常州中院在开展此类案件的鉴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医学专家意见。罪犯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双下肢骨折已取保候审,目前病历记载其双下肢肌肉萎缩,肌力下降为4级(+),双足稍肿胀,左胫骨下段叩痛,双足血供及感觉良好,X片示:双侧跟骨、左胫骨下愈合不佳,右足舟骨陈旧性骨折。为此,常州市天宁区法院根据王某的有关病历材料和生效判决,就其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委托常州中院司法鉴定处进行技术审核。常州中院鉴定处接受委托后,组织医疗行业的专家审阅了全部材料,对照《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中第二十条之规定,出具了技术审核意见书,认为王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医学条件,法院最终采纳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