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当前年轻法官普遍存在的从家门到校门到单位门三门现象,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司法实践,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日前,天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到该院调研时,要求全区有关部门学习该院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与经验。

四月中旬,在与记者谈到如何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时,该院院长潘桂林认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面向社会,贴近群众。天宁法院针对年轻法官中普遍存在的从家门到校门到单位门,缺乏对社情民意、民风民情的了解和把握的实际情况,全面进行轮岗交流,将年轻法官安排到矛盾聚集、与群众打交道较多的诉讼服务中心实践锻炼。同时,完善用人机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向一线办案部门、和群众打交道较多的部门倾斜,提高处理涉诉信访能力在考核中所占比例,真正把具有培养价值,符合人才标准,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选拔出来,做到人尽其才。

办理拆迁案件最能体现群众工作能力。采访中,天宁区区委书记汪永健介绍说,天宁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让区委放心、群众满意,其中一项工作不得不提,那就是高效稳妥地处理拆迁案件。作为全市的中心城区,天宁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板块的重组、城市面貌的改造,都离不开拆迁。今年,常州市政府决定投入71个亿用于保增长促发展,拉动内需,其中55个亿的投资项目被确定在天宁辖区。

在开展依法拆迁、有情拆迁、文明拆迁的群众工作中,天宁法院着力提高法官服务群众、教育引导、化解矛盾、依法办案的四种能力,把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当事人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宁作为评价法官群众工作能力的标准,以案结事了作为法官办案的终极目标。在该院邀请区四套班子领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街道以及在天宁范围内进行房屋开发及拆迁的开发公司,联合召开房屋拆迁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推进会的平台上,引导年轻法官就房屋拆迁中涉及的有关法律和社会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该院与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涉特困户的不予司法强拆、涉弱势群体的不予司法强拆、矛盾特别激化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不予司法强拆以及每次司法强拆三必调等原则后,各审判庭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地将调解、协调工作贯穿于审理执行房屋拆迁案件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认真贯彻三必调原则即矛盾易激化案件必调、群体性案件必调、有上访苗头案件必调,全面通过调解,彻底解决群众的纠纷。

将群众观念与群众感受作为破除年轻法官三门现象,提高四种能力的切入点,该院要求全体法官深刻地领会和把握群众对社会正当利益的需求,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现有法律规定与群众观念和群众感受之间的统一,在办案中,法官全面排查案件审理、执行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诉、申辩、困难和不满,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尽最大可能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在城际铁路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中,已妥善审理、执结房屋拆迁案件33件,调撤率达到85%。(记者 娄银生 通讯员 曹宏俊)

 

200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