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稳定、发展大局,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体制上的深层次矛盾和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加之全球金融危机寒流的袭击,劳资矛盾越演越烈,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类纠纷近来呈现“井喷”态势。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亭湖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保障意识,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审判工作既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积极促进企业发展,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注重钝化矛盾、安定人心,既立足于在手案件审理,又不断强化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的主动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便民,开辟维权通道

为便于劳动者诉讼,该院对所有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免收诉讼费,并专门开通了立案咨询热线电话。同时该院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诉讼须知,在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设置了自动查询机,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相关诉讼知识和案件审理进展。立案窗口对前来诉讼的劳动者,更是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并且一对一的对劳动者开展详细的诉前指导。对伤残较重的劳动者,该院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切实解决他们的立案困难。对当事人众多的群体性纠纷或当事人住所偏远、交通不便的案件,该院法官主动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巡回审理或调解工作,实行就地办案。

依法审执,打造维权平台

为保证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效率,该院在加强审判力量集中攻势的同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因案而异,快审快结,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为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该院组织干警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交流,努力提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水平和能力;组织干警深入调研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及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上,该院不断加大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力度,对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劳动仲裁委委托财产保全的案件,依法、及时、灵活的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以充分保证职工劳动报酬执行款能执行到位;对有履行能力的用人单位,先予执行全部或部分拖欠的工程款或工资,以切实缓解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在执行过程中,该院还本着积极主动、提前介入的原则,调动一切力量,穷尽各种措施,不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劳动者为债权人的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收益的及时、充分实现。

创新调解,促进维权和谐

该院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和调解机制,形成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多层次、多渠道调解网络。在审理过程中,该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情绪疏导、法律释明、分析利弊等方法,全力钝化矛盾,对有调解可能的,力求协调解决。该院还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职能的同时,不断加强对镇、街道矛盾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调解技巧指导,加深与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大力推行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力求调解解决此类纠纷,真正化解劳动者与企业主之间的矛盾。

源头防范,减少维权纠纷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工会以及律师等行业的联系沟通,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发出司法建议,逐步探索建立了多方位、立体化的劳动纠纷防范机制。为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该院建立了法官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企业的形式,掌握了解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状况,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指导用人单位正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提升劳动管理水平和管理策略,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纠纷的产生。该院定期选择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庭审实录》栏目加强劳动相关法律宣传,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经常组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旁听,以直观的形式以案说法,同时还利用信息简报、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增强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做劳动者权益的真诚捍卫者,是亭湖法院“为民”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每一个亭湖法院人不变的信条。我们相信,有这些法院人的不懈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将不再艰难,将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