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工程”的活动中,北塘辖区内的民营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北塘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就司法服务区内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增强了辖区内民营企业有效运用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预测、防范、抵御风险的能力,受到了企业负责人和辖区内领导的好评。

做实诉前服务  拓展审前司法

“打造以法院与企业间、法官与企业从业人员间联动为核心的风险防范机制。”北塘法院民二庭谈到,该院以法官进企服务的形式,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将优势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劳动者作为法院提高企业重约守信、依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的直接受众,组织法官开展政策法规讲座,促使其了解并善于运用市场规则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以法院与企业、法官与从业人员的联动状态使优势企业能够有效地预测、预防、预控经营风险。

构建法院与区内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共同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将法院工作视为保护区域经济发展链条上的关键一环,积极从立案、庭审等各个工作环节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区内其他部门联系沟通,从“案结事了”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民营企业争取便利,共谋出路。

做深审判实务  强化司法能动

北塘法院组建专门审判单元负责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的审理。结合“专项法官??专项书记员”的审判单元模式,甄选高素质专才负责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审理。同时,为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缩短诉讼周期,相应提高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当然,在审理案件的资源配置上要有所侧重。在处理民营企业涉及人才引纳、风险投资和股权交易等涉及区内主要产业利益的案件时,必须与处理普通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或劳动争议案件在司法资源投入和重视程度上有所区分。在审判此类复杂案件时,以调解为突破口,尽量促进双方协商解决,对于不能调解的,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简单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处理简单案件上的作用。”袁挺院长指出了人民调解室的重要作用。

在立案阶段向起诉人释明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职责、权限,并对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以在费用方面的让步换取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解决方式结案,确保稀缺的司法资源能集中为民营企业解决更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纠纷。

做活案外工作  延伸司法作为

推行实证型专门司法建议。坚持调研是审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对在民营企业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经营活动与日常管理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和新型社会关系进行调查论证,形成理论成果服务审判业务、指导审判方向、提升审判技巧,并且形成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向某类企业提出,帮助优势企业依法经营和实现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交易安全和创新能力。

袁院长指出,要发掘民营企业涉诉案例可重复使用司法资源。强化归纳推理能力,将涉及民营企业类似案件进行比较,从中归纳出一般原则和规则,结合既有的示范性案例制度,就区内民营企业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撰写本院的典型案件向区内企业发放,利用具有教育警示意义的个案形象地阐释艰涩精深的法律条文和理论,使企业直观地从典型案件对经济活动的调整中发现法律规则,以及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