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近三年来阜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658件(次),200767件(次),200875件(次)。该院通过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对策。

一、原因分析

1、目前我国正处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关键期。社会关系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的交织人们的关系类型从单位社会中的权力服从关系转向契约社会中的平权关系。

2、民众受几千年中国传统的“惧讼”和“仇讼”思想,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并把信访作为加大其胜诉的一个重要筹码。

3、当事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受法律知识水平的制约,对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必要的认识。     

4、强势信访刺激了民众上访的热情。信访机构增多、权力增强,由一个传达社会信息的渠道逐步变成了解决纠纷的正式机构,致使民众“信访”不“信法”。

5、信访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信访案件的发生。表现在:处理不及时导致信访工作久拖不决;责任不明确导致信访工作相互推诿;调查不全面导致信访工作处理不到位;庇护不处理导致信访工作有始无终;接待不冷静导致信访工作升级越级。

二、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信访领导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将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对信访老户实行院领导“五定三包”制度,做到定包案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息诉时间、定工作要求;包解决问题、包劝返疏导、包无进省赴京访。

3、建立健全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涉诉上访的动态情况,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4、建立健全对无理缠诉缠访的处理机制,依法保障信访工作和谐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