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案结事了-记宜兴法院官林法庭审判员蒋占军
作者:吴杏萍 发布时间:2009-05-12 浏览次数:2555
人物背景:蒋占军,34岁,1999年至宜兴法院,先后在法警大队、执行局、官林法庭工作。曾三次被宜兴市政府记嘉奖、一次被宜兴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
官林法庭审判员蒋占军,别看他年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办案善于调解,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以最佳的调解方式结案,而且他调解的案件大都得到了实际履行,没有发生“空调”的现象。近两年来,他不仅办案数一直居全院前三,调解撤诉率也高达76%。
蒋占军经常说,调解案件,关键是要找准焦点,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和真实想法,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婚姻类案件,一方见到另一方心里就有疙瘩,总觉得开庭就是回忆往昔痛苦之事,对这类案件就要在庭前调解,避免当事人情绪激动使矛盾激化。
“追求案结事了是我最大的心愿。法官就是要定纷止争,调解能够彻底解决纠纷,我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当事人就省得来回跑了,让群众满意,不能光说在嘴上,关键要用实际行动来为群众排忧解难。”蒋占军时常这样告诫自己。
2008年,王某被一运输车撞到,受重伤后死亡。他的妻女一纸诉状把杭州某运输公司和杭州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余万元。在杭州,为了查找运输公司的信息,蒋占军跑了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没有一点线索,有人提供在附近一个物流市场可能会找到,为了这个“可能”,蒋占军和书记员顶着炎炎烈日,问了100多家物流公司,衬衫湿了干,干了又湿,直到希望渺茫才放弃。于是法庭依法对运输公司进行公告送达。期间,蒋占军及时和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保险公司态度明确,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款11万元他们会如数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商业险的理赔有肇事者另行起诉,法院不再一并审理判决。看着原告孤儿寡母一次次落泪,蒋占军的心就会难受起来。他不断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情理、法理,对方终为他所说动,开庭那天,保险公司表示连商业险在内的赔偿款一并支付给受害者家属。当母女俩捧着26万元赔偿款时,感动得连连说:谢谢蒋法官,谢谢蒋法官。蒋占军审理的此类赔偿案件,80%的保险公司在他的劝说下,都愿意把交强险和商业险一步赔偿到位。他尽他所能,尽他所力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蒋占军的人生座右铭,无疑,这也是他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