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巡回对接构筑和谐 一日调化四起涉“拆”租赁案
作者:孙兴旺 陈锦丽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445
本网南通讯:实践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法院巡回审判引入诉调对接机制见奇效。
2004年12月,因南通市外环北路实施拓宽工程,南通世贸供销公司临街店面等房屋被政府部门列入拆迁对象,致使南通宏华模具公司、徐东等四家租赁户与世贸公司间订立的营业用房租赁协议不得不提前解除。2005年3月,世贸公司与用地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因搬迁等费用问题没能解决,致使本案四家租赁户仍滞留于租赁房屋内,直至2006年11月涉案房屋才被拆除。今年年初,世贸公司将该四家租赁户分别告上了法院,原本关系较好的“房主、房客”间因为房屋拆迁问题引发了严重对立和矛盾。
原告世贸公司认为,四被告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后仍实际使用房屋近2年,理应给付其各项费用,合计26万余元。而四被告则认为,只所以滞留于所租店面内,系应得的搬迁等费用没有按时领到所致,且滞留期间因拆迁停水四被告未能正常使用房屋,故原告无权再索要房租等费用。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都扬言要“不惜代价”将官司打到底。法官先前主持调解了两次但都未能凑效。
要妥善解决好双方纠纷,必须避开双方的锋芒和消除法庭对抗心理。于是法官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出”法院,在宣判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南通秦灶街道作最后调解,并引入诉调对接机制,特邀了房屋拆迁单位、街道民调组织等熟悉情况的人员到场做工作。参调人员积极配合法官释法析理,并寓情于事,很快缓和了双方的紧张心理。在原告承认搬迁等费用的基础上,四被告与原告合理结算了延续使用房屋的费用,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徐某等3家租赁户还自愿当场履行了协议。四起棘手的租赁纠纷在双方相互握手言和中瞬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