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法院践行科学发展纪实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9-05-27 浏览次数:2303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近年来,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2008年该院先后被评为省优秀法院、省文明法院。刑庭被评为全市十大政法标兵单位,华山法庭荣获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全市百佳基层执法单位等荣誉,民一庭、宋楼法庭被评为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在全市法院的审判质效指标通报中,该院的向简易程序适用率、上级法院投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指标均在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居第一位,多个指标居前列。
为和谐审判重实效
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发展大局,丰县法院以发挥审判职能为己任,坚持文明办案,规范司法,健康、稳步地推进各项审判活动,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为此,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重从快处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及时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强化调解工作,把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多次集中开展夜间突击大执行活动,使大多数积案得到了较好执行。该院切实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充实审判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以案释法,寓教于审,化解了一件件矛盾纠纷,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欢迎。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有困难的群众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基金。凸显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在审判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每月对案件、文书进行评查和通报,对一些临界审限的案件进行追踪督促,杜绝超审限案件,收到了显著效果。
为企业撑起“保护伞”
去年开始,丰县的一些企业等受到了较大的冲击,部分企业面临倒闭,企业主避债出走,相关的拖欠工程款、劳动争议等纠纷急剧出现。为了应对金融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对企业的冲击和影响,丰县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能意识,全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他们专门开展了“帮企业解难,促企业发展”主题活动,法官们主动深入企业对当前形势下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工人进行沟通,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强化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有效地服务企业发展,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五项举措。
为百姓服务“零距离”
法院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件,丰县法院都把它当成事关民生的大事悉心审理、精心办理、尽心处理。“大案要重视,但小案也不能忽视。具体到每个群体、每个家庭、每个个人来说,再小的案件都会成为自身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的大事,因为群众没有困难是不会走进法院的。”周沂丽院长深有感触地说。
2009年春节前的几天,该院民一庭法官来到凤城镇向阳南社区文化广场,对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在法官审理案件后,社区的王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方便了社区居民,换来了社区居民的和谐相处,居民们应该感谢法官哪!”原告王月英和被告闫京都是残疾人,离法庭有40多里路。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行动不便且在同村,为方便诉讼,该院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其所在的村子里,法官到该村委会现场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现场参与旁听的村民纷纷称赞道:“足不出户就能看到打官司的全过程,真是想不到!”
“困难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最关注的”。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发挥巡回法庭的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农村和社区巡回办案,上门立案,上门服务,关注民生,提高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师寨镇妇女李彩云至今不能忘记民一庭法官为她送来“救命钱”的情形。2007年4月,她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卧床不起。丈夫王军领走20余万元赔偿款后却起诉离婚,并称钱都给其治病花光了。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反复思量,觉得农民把大笔现金藏起来不大可能,遂十余次往返于各个银行之间,终于发现王军将20万元赔偿款以胞妹的名义存入了银行。法院立即依法冻结。结案后,法官又亲自将20万元现金送到李彩云手中。
该院确立了“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院风,从群众所急所需入手,推行以“三心”工程为重点的举措。一站式立案服务,完善诉讼风险、诉讼保全、庭前调解等制度,他们“实心”为群众办事;电话立案,双休日值班,推行巡回审判,他们“诚心”为群众解难;判前讲法,判后释疑,在农村集市设立便民咨询点,他们“耐心”为群众释疑。
为学生送法总关情
近日,丰县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走进丰县群益中学的课堂,为学生们作了题为《青少年学生与法律》的法制报告。学生们听了法官精彩的报告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法官叔叔阿姨经常来给我们送法律,我们很感动!”“法官老师的精彩演讲,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官们的倾情教育,使我们明确了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尺度,知道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也提高了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
为了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也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该院特别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卫能力。他们先后与丰县中学、丰县民族中学、丰县华山中学等几所学校结成了共建单位,并共同创办了家长学校。法官们深入县城、乡镇的中小学校向师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还开展了“救救孩子”、“托起明天的太阳”、“希望的明天”等大型图片展活动。通过上述系列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丰县法院用自身的行动维护着司法权威和人民利益,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社会各界的赞誉和人民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