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以苏北灌溉总渠为界分为渠南和渠北,皋越出生于渠南水乡正红,她属于典型的渠南水乡女子,外表婉约端庄,说话轻声慢语,行动不急不缓。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外表柔弱的女法官,却是滨海法院出了名的办案能手。工作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案件准确率达98%以上,受到当事人和领导同事们的高度赞扬。皋越同志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并被授予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一)甘于奉献,全力化解民忧

皋越同志在办案中,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被当事人称为“好人皋大姐”。20082月初,皋越同志接到原告邸某、王某等人诉被告董某、南通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六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 已近年关,因此案尚在答辩期内,皋越同志完全可以在春节后审理此案,但皋越同志在翻阅卷宗过程中发现,如果原告不能在春节前拿到货款,将有18名替原告打工的农民工无法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农民工的利益就是一切!尽管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但皋越同志顾不上吃饭,带上书记员立即赶赴外地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终于使此案得到圆满处理,18名外省农民工喜喜欢欢讨回工资踏上了回乡路。

皋越同志热心为当事人着想受到了人们的尊重,许多当事人为皋越同志送来了锦旗,每每此时,皋越同志总是谦虚地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皋越同志为当事人着想的事迹被《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导。

(二)倾心调解,力求案结事了

和谐是皋越同志不变的追求,她善于运用调解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上海乾靖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S327BH02标项目经理部、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是皋越同志审理的一起标的大、争议大且事关省重点工程S327省道建设的案件,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公司,如果处理不好,不但影响滨海法院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省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皋越同志一方面亲自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借助社会力量,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一次协调不成再来一次,一个部门不成再找下一家,原、被告双方为皋越同志的诚心所感动,最终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

皋越同志注重在调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她不断学习他人先进的调解经验和方法,并加以创新,她提出的六步调解法被院领导在全院推广。近两年来,皋越同志所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3.3%,列全庭第一。

(三)廉洁奉公,一身浩然正气

廉洁是公正之本。作为一名法官,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说情打招呼的现象,有时还会遇到送钱送物的情形,在人情世故和物质利诱面前,皋越同志始终能保持高度警惕,以自己的坚贞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一次,她在审理无锡某公司诉当地一家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过程中,无锡某公司的经理因担心地方保护主义,在开庭前一天晚上,想方设法找到皋越同志的家中,扔下一只红包就走。皋越同志当时脚上正穿着拖鞋,她顾不上换鞋,一直追到楼下硬是将钱塞给了送礼人。那位送礼人只得悻悻地离开了。第二天开庭时,那位送礼的经理当庭无故申请皋越同志回避,在回避申请被依法驳回后,那位送礼的经理显得坐立不安,表现出明显的对抗情绪。令送礼人没有想到的是,皋越同志当庭宣判该公司胜诉!几天后,皋越同志收到了那位送礼人的致歉信,他在信中称赞皋越同志为“冰清玉洁的女法官”。

多年来,类似情况不胜枚举。皋越同志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参加工作以来,皋越同志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