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357人,其中经查属实并已处理完结或者作出初步处理的85人,经查反映失实的168人,仍在调查的104人。在已作出处理的85人中,4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8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5月7日《法制日报》)。

少数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针对这一问题,最高法院以往也出台过类似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来进行整肃,但在实践中落实的不够好。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加以重申和强调,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五个严禁”规定公布后,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肯定,同时,也给予了很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有人对“五个严禁”规定能否真正得到较好的执行抱有观望和怀疑的态度:“五个严禁”规定会不会只打雷不下雨?会不会是走走形式?

“五个严禁”规定自实施以来,执行的效果到底如何?今天,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目前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用具体的数据和处理结果回答了人们心中的疑问。从受理和处理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整体情况来看,各级法院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过程中有两个方面值得肯定,并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继续发扬。一是效率较高,除了经查反映失实的168人和仍在调查的104人外,经查属实的85人都已经作出了处理或者初步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已经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的已经调离岗位。二是处理有力,在已作出处理的85人中,4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不手软,对全体法官产生了很大的警醒作用,预防和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法院更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目前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作出严肃处理中,人们已经初步看到了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决心和能力,也增加了对法院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惩治司法腐败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