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整治“消极执行”的新举措。

  据介绍,长期以来,执行难问题除了当事人逃避,还有少数法院执行人员消极执行、人为拖延执行。为此,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执行案件实施工作期限管理及进程告知的规定》。

  这一规定对法院执行人员应遵守的时间节点进行了明确,督促法院执行人员尽快调查,比如,当事人提供财产线条的,执行人员应在5日内调查核实。

  此外,规定还要求执行人员有调查必须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了解执行进程。比如,执行人员不管有没有查到财产线索,都要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而且,执行人员要把自己的姓名电话告知当事人。

  另据了解,2011年,我省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214658件,结案210447件,结案率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