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记宜兴法院邢旭东法官
作者:吴杏萍 发布时间:2009-07-01 浏览次数:2464
人物背景:邢旭东,32岁,1999年至宜兴法院工作,先后在宜城法庭、民一庭、和桥法庭、周铁法庭担任书记员、审判员,年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
“我最中意的社会角色就是法官,可以伸张正义,为人分忧。”年轻气盛的邢旭东毫不掩饰内心真实的想法。
当初选择这个职业,一方面来自于他接受的法律专业教育,另一方面来自于他的父亲,曾为宜兴法院副院长的父亲对他从小严厉有加,父亲是个正直、正气的人,做事为人深深地影响着他,他要衣钵父亲的品质,做一个优秀正直的法官。
到法院工作近11年,有9年在基层法庭,法庭工作天天早出晚归,面对各类繁琐案件,他无怨无悔。他笑言人生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法庭。
法庭受理的案件有70%左右是民事案件,不同于商事案件,所以法官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做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邢旭东说,“调解可以结案,判决可以结案,但社会效果却大不相同。硬生生的判决,当事人可能口服却心不服,但调解工作做得完美完全能达到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的效果。”有一次,邢旭东接到这样一个案子:因为一家医院对一名女子的误诊,导致了两件诉讼案件。其一是女子的丈夫起诉离婚,其二是女子起诉医院,要求恢复她的名誉。由于面子问题,当时三方都各持已见,不肯退步说话,案子一时僵持不下。邢旭东经再三分析,理顺关系,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医院方,只要这一道关口解了,后面的自然迎刃而解。于是他多次上门做医院方面的工作,终于说服了医院领导,不采用公开的形式,但采用当面的形式向被误症的女当事人道歉。最后他约好男女双方当事人以及他们所有的亲戚到场,医院院长亲自向该女子道歉,同时向她的亲戚说明一切,消除误解,并主动赔偿该女子3000元。这样,矛盾的症结化了,所有问题也一一解了,女子原谅了医院,丈夫谅解了妻子,两个案子同时撤诉。女当事人一家欢欢喜喜的回家了。
他经常对自己说,手里的案子绝对不能拖,你也许拖了一天,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已经等了很久。一年365天,他有100多天是出差在外的,为了保证效率,很多时候他都自己驾车,这让很多人费解,原本出差就很辛苦了,还要开车,岂不更苦。但是他有他的理由:自己开车,灵活机动,因为方向感好,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提高办案效率。9年来,他跑遍了大江南北,每趟出差,总要一路带好多个案子。记忆中,有一次他和同事一周内竟跑了5000多公里,带了11个案子,从宜兴出发,一路驾车去邯郸,又到石家庄、天津、唐山、沧州等地。那一周,他们一路马不停蹄,平均每天都赶
贵州遵义一企业拖欠宜兴一企业80万元,在宜兴方企业作出让步的情况下,双方达成50万的还款协议。但是贵州企业在支付30万元之后,就被政府部门接管了,原本已冻结在银行的50万元也“不翼而飞”。邢旭东跑了几趟贵州,以法律手段对银行方施压。在法律攻心下,银行方终于答应支付50万元,并于一天下午致电邢旭东,要求他于次日上午8点前赶到贵州遵义,否则这笔款可能不保。显然,这是银行方在故意刁难,但邢旭东不加辩驳就答应了。挂完电话,他上网查询了相关航班,当机立断订了当晚11时30分去重庆的机票,下了飞机又立即打车前往遵义。经过一路颠簸,第二天早上7点他已神定气闲地等候在银行门口了,银行负责人对邢旭东的“神速”瞪大了嘴巴,惊讶不已,连连说“佩服佩服”,并马上让工作人员办好了付款支票。
在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上,邢旭东用他的热情、聪明和责任感,书写了无悔的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