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底线之上 一切皆可公开
作者:王明新 张宽明 发布时间:2012-03-12 浏览次数:973
“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我主张提高司法透明度,让群众感受到阳光司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在全国“两会”期间阐述的观点。
去年以来,江苏各级法院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组织推进有力 措施方法创新
省法院党组把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工作重点,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不定期听取司法公开工作汇报、专门召开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工作。省法院机关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地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普遍比较重视,认真部署、强力推动、狠抓落实。省法院相关责任部门在率先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本条线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2011年,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活动数十次,向社会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得到广泛好评。
省法院在4个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法院、徐州中院、常州中院、淮安中院)的基础上,确定13个基层法院和13个人民法庭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加大支持和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示范单位率先落实和推进各项司法公开任务,带动了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如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徐州中院,建立“审务工作网上十公开”制度,将重大审判活动、法官基本信息、审判信息、裁判文书等10个方面的内容在互联网站上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前十位。淮安中院司法公开工作在淮安市委组织的创新创优项目评比中,获“优秀奖”。
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工作的新举措,不断将司法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苏州中院、南京中院等创新司法拍卖方式,引入社会化、竞争式的拍卖模式,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司法公开工作更加便民利民。针对一些信访群众反映难以及时了解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这一问题,省法院于去年11月开通短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将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度、办理程序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发送给当事人,有效减少了群众因不了解情况而重复来访现象的发生。一些法院还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加强审务公开,让更多的群众感受“阳光司法”。淮安中院开通人民网、腾讯、新浪“法院微博”,发布信息超过1100条;徐州两级法院建立“法院微博”,随时向社会发布信息,等等。
建立长效机制 公开形成常态
省法院将司法公开纳入法院工作整体规划,制定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并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全省法院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
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省法院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督促全省法院落实司法公开任务。去年6月,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各示范单位司法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实名通报全省法院,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去年11月下旬,又对盐城、南通、无锡地区的3个中院、9个基层法院和3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包括司法公开内容在内的明察暗访。
建立总结评估机制。省法院年底前对司法公开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徐州、淮安、常州中院等也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司法公开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在网站、立案大厅等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办理和回复当事人和公众反映的司法公开问题。苏州金阊区法院还推出“司法公开随案监督表”制度,发挥个案监督作用,让当事人评判司法公开状况,并将评判意见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明确重点 推进五大司法公开项目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统筹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6个方面50项司法公开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了5个司法公开项目。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全部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全部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并将其作为立案公开和审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站)采取柜台式或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模式,提供“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突出司法信息公开,制作各类诉讼指南,向当事人免费提供;通过宣传牌、电子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信息;采取张贴上墙或者放置工作牌等方式,公开诉讼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告知个案查询密码,为当事人提供窗口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江苏法院互联网“个案信息系统”查询、“12368”电话语音系统查询“四位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全省人民法庭在诉讼服务站张贴统一制作的《诉前调解、审判、执行工作流程图》,方便群众了解诉讼流程。
推进庭审“三同步”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省法院共有审判法庭2414个,已实现“庭审三同步”建设的2297个,占95.20%。实施庭审“三同步”,便于客观、全面、全程记载庭审活动,书记员的记录逐字、逐句通过电脑显示器同步展现于双方当事人面前,当事人和代理人可以就记录提出异议,提请法庭修改,庭审活动更加公开。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原有的文书上网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裁判文书上网的原则、要求和职责分工,稳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2011年初,全省各级法院通过省法院统一开发的上网软件发布在“江苏法院网”上的裁判文书只有几十份,截至今年1月底文书数量已达到7423份。此外,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通过原有的软件系统在“江苏法院网”上发布近5000份。各地法院除了在“江苏法院网”上统一发布裁判文书外,还纷纷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比如,常州两级法院去年在中院互联网站上发布文书3500多份,徐州中院去年在中院互联网站发布裁判文书1456份。
推进群众旁听庭审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民旁听庭审的规定,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全省法院基本实现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即可以自由旁听庭审。
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省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先后启动本院和全省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自去年6月10日民二庭首次进行庭审活动互联网直播以来,省法院机关已直播9件案件。各地法院针对群众广泛关注、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纷纷进行了网络直播,在电脑前观看的网民如同亲临庭审现场。无锡中院开办的庭审网络直播栏目《庭审在线》,平均每期点击2000次左右,徐州全市法院2011年开展网上图文直播庭审213次,淮安中院将庭审直播平台放到地方民生网站上,江阴市法院去年完成10个案件的庭审直播录播,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江苏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2011年度《法治蓝皮书》,首次纳入了司法透明度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江苏高院司法透明度名列全国高级法院前四位,无锡中院、徐州中院司法透明度入围中级法院前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