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亮点诠释“人民司法”理念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12-03-12 浏览次数:914
“报告薄了,容易懂了。”今天下午,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的工作报告后,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报告尽可能使用了大众听得懂的语言,朴素平实,简明扼要。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代表委员们普遍对报告中“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服判息诉率”、“近千名法官任职回避”等5方面内容印象极为深刻。
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1年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瘦肉精”案,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的被告人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报告摘要】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延伸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此类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人民法院加大打击力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了修订,为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惩处力度提供了条件。
近千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2011年2月,最高法颁布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向社会承诺一年内实现任职回避。
【报告摘要】各级法院共有995名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了任职回避;各级法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19人,同比下降33.7%。
【延伸解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代表:配偶、子女间一方为法官一方为律师共同参与诉讼,法官很难取信于民,也很难确保司法公正。
任职回避制度在法官和律师之间造了一堵防腐“隔离墙”,从关键环节上遏制了权钱交易。这对于消除群众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有积极意义。
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获得“2011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报告摘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尽可能采取调解、协调、和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
【延伸解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代表: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问题,最高法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各地法院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深化涉企诉讼服务方式,便捷高效地受理和处理涉企纠纷,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多部门合作惩戒“老赖”
去年10月底,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机场公安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得知欠他人300多万元一直拒不归还、屡次违令高消费的影视剧投资人邓建国准备坐飞机去往外地,遂立即赶去将其司法拘留。
【报告摘要】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防止恶意诉讼、限制高消费等24项具体举措,构建多层次惩戒机制,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
【延伸解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代表:2011年,各地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与公安、银行、工商等机构无缝对接,法官足不出户就能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专项行动有效促进了执行环境的改善。2011年广东执行信访数量大幅下降,由过去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
案件超99%审后服判息诉
最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深入农村,巡回审理了一起争夺孩子监护权的上诉案。经过长时间庭外调解,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服判息诉。
【报告摘要】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0.61%,二审后达到98.99%。
【延伸解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代表:服判息诉率高与法院系统强化自身队伍素质和案件质量管理等各项举措有关,说明审判质量提高了,法院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彰显了司法公正。去年,陕西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超过70%,部分地区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