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中的睢宁法院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9-07-08 浏览次数:2387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正值实施“突破睢宁”战略周年之际,“一切立足于干成、一切立足于突破”的声音再次响彻睢宁大地。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真干、实干、大干、快干,直面案件急剧上升所带来的种种困境,通过狠抓管理、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结出累累硕果,连续五年案件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位居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首位,连续三年蝉联“江苏省优秀法院”,荣膺的先进称号举不胜举,一大批干警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工作者。
狠抓队伍素质
“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人民满意的关键所在” 陈英波院长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因此抓好队伍建设首先要从班子自身抓起”。
狠抓班子建设。“一把手”以身作则,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会抓敢抓,发扬民主、廉洁奉公。班子成员讲民主、顾大局、讲团结,做“工作上当标兵、廉洁上做表率、执法上做模范”。
狠抓思想建设。从加强理论学习方面入手,紧紧围绕“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要求,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融入到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意识之中。
狠抓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在审判工作任务极其繁重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法官培训和提高学历再教育。目前,该院现有正式干警12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5% ,研究生和研究生在读16人,2008年有12名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过关人数再创历史新高,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狠抓作风建设。以组织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职业道德建设。
狠抓廉政建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积极开展“廉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院领导多次为全院干警上廉政教育专题课,强化廉洁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正确处理好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算好廉洁“七笔帐”。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制度,建立多项监管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督查通报制度》等措施,确保干警廉洁执法。
狠抓人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法院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劣者淘汰”长效选拔人才运作机制。年初,该院实行中层干部缺位竞争上岗,打破常规,凭借竞争者的实际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最终10名中层正职和10名中层副职的同志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走向新的工作岗位。
强化审判管理
“随着审判领域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审判管理愈来愈显得重要,管理出公正、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率已经逐渐成为基层法院的共识。”陈英波院长如是说。
强化流程动态管理。自2005年实行网络审判流程管理以来,该院根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对案件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和卷宗移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协调。使审判工作各个部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对即将违反规定的案件预期警示、督办,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
强化指导效能管理。积极探索在新的审判管理机制引领下院、庭长参与管理案件的模式,不断转变院、庭长思想观念,变单一的行政型管理为指导性管理,使院、庭长通过亲自开示范庭、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点评质效指标、严把法律文书签发、积极参与开展各类争优创先活动等形式,指导法官审判活动,提高法官审判水平。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以评查促质效”做法,对所有案件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被发回改判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并进行剖析。
发挥审判职能
“今年以来,我院案件收案大幅上升,截至
宽严相济、打击犯罪。一方面睢宁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及故意伤害、抢劫、绑架、聚众斗殴、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案件依法严厉惩处,2008年以来,共审结上述案件345件,判处521人。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过失类犯罪,切实做到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2008年以来依法判处拘役以及适用缓刑共384人。
加强调解、案结事了。在民商事审判中,该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一方面强化调解工作,与司法局、妇联、消协等单位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大调解格局。并开展了民商事案件“调解之星”竞赛,形成了由院庭长、审判员和法官助理全员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归纳出“七个善于”、“三个环节、三个步骤”和“五心调解”等独具睢宁法院特色的调解经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08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另一方面确保判决案件质量,坚持将判决案件作为重点管理对象,着重抓好法律文书审核、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注重协调、官民和谐。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三个做好”,即:做好案件协调工作。通过主动走访、强化协调、延伸服务等形式,妥善处理行政纠纷,促进案件和谐解决。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65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有38件原告主动撤回诉讼。做好行政诉讼庭审工作。为确保行政诉讼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应有的效果,该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现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已达到90%以上。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针对在行政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剖析,在此基础上,主动为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法律讲座和培训,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减少行政诉讼案件。
多措并举,执行积案。自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强化领导、统筹安排、加强协作的方式,清积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上级通报表彰。目前最高院督办的207件执行积案,清理率为100%,完全执结数为130件,比例为62.8%。首先将集中清积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以及进展情况,定期向县委作专题汇报,争取县委主要领导的支持。今年3月3日,县委王天琦书记就执行工作亲自进行动员和部署,并与涉案各镇签订了责任状,加快了涉府涉村等疑难案件的解决进度。其次该院全面落实一把手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的工作制度,并积极争取由县政法委牵头协调、形成了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把个案执行与集中突击执行相结合,把清理执行积案与执行新案相并进,把依法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把规范执行与理性执行相统一,既有效地发挥了执行的威慑作用,也有力地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联动机制,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了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查询及应对执行中突发事件。
优化服务意识
陈英波介绍说:“‘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提出的新工作方针,我们必须在实践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三保’决策,搞好司法服务”。
服务辖区企业发展。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该院积极开展了“法官进企业”活动。自
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树立“政策与法律价值统一”的意识,准确把握法院职能定位,确保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充分考虑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案件。
保障经济平稳增长。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该院及时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合理把握审判尺度,慎用司法强制措施等具体举措主动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
全面接受监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应最大限度地置于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陈英波最后说。
全面公开透明。睢宁法院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把公开、公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在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诉讼指南等以导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在审理阶段,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并积极完善案件查询系统;在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在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监督,主动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拓展多元化的联络方式和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并切实解决了个别案件“只陪不审”问题。主动聘请特邀审判监督员通过工作检查、旁听开庭、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法院进行监督。采取下乡征求、上门征求、会议征求、电话征求、邮政征求、信件征求、传真征求、短信征求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做到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落实,百分之百反馈。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褒奖。如今,当地的老百姓争相传颂信赖法院,大街小巷出现矛盾纠纷常说的一句话是“不服法庭见”。江苏省人大代表、该院特邀审判监督员郭克强这样评价睢宁法院:“这里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感受到,司法权威被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