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真情呵护花季少年-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创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纪实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9-07-20 浏览次数:2564
自2001年被评定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该院党组提出要用几年的时间打造更高水平、更具特色、更为全面的青少年维权体系,合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全面维权?创新维权机制
在全面维权的理念下,淮阴区法院实行全院联动,通过刑事少年维权的主线,辐射到立案、民事、行政、执行多个方面,形成“全面维权、共同创建”的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教育、保护、挽救机制,不断拓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渠道。设立专用窗口,开通未成年人立案通道,由专人负责立案,公布专用热线电话,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未成年原告,立案时优先考虑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审理过程中强化效率和效果,凡是涉及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要求在一个月内审结,并加大调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优先执行,倾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执行救助基金向未成年人倾斜,去年以来,发放救助基金13人次7万余元。
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实行特殊保护。周某某的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家中失去了生活来源,13岁的他便辍学回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使被告人先期给付了部分赔偿款,周某某得以重新回到了课堂。8岁和10岁两姐妹被一邻居侵害,被害人父母在法庭上情绪十分激动,要求移交市中级法院审理并判处被告人死刑,但依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此类案件应由基层法院审理,少年合议庭的女法官多次做被害人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并依法判处被告人10年有期徒刑。在向受害人送达判决书时,女法官们买来了学习生活用品,安慰两小女孩幼小受伤的心灵、宽慰被害人父母激愤的情绪。
未雨绸缪??加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淮阴区法院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一项原则。早在少年合议庭成立之初,就选派了4名富有经验的法官担任淮阴区职教中心等4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辖区中小学上法制课,向学生宣传相关法律知识。2008年,该院开展了法官“进校园”活动,选派了十名法官深入王营镇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就新颁布的《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进行宣讲和法律咨询。每年组织4次驻淮高校大学生旁听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通过直观的庭审观摩教育大学生远离犯罪。2007年的一场旁听庭审让大学生小王至今仍感受颇深:“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是当代大学生必须遵循的原则。那是一名大学毕业不久走上自我创业道路的天之娇子张某,创业失败后不能很好地总结原因以便重新开始,而是走上了入室抢劫的犯罪道路,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这场庭审观摩深深地触动了在场的200多名大学生。
在每年的清明节这个特殊日子里,该院总是适时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部分缓刑少年犯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瞻仰革命先烈,缅怀先烈事迹,让他们感受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更加自觉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更加努力地改造自己,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淮阴区职教中心设立德与法教育基地,在淮阴区一敬老院设立青少年教育基地,定期组织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到敬老院义务劳动,对未成年犯进行教育改造。
关爱留守学生,实施“暖心”工程。淮阴区地处苏北,劳务输出占有相当比例,留守学生数量较多。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留守学生的犯罪率比较高。该院根据这一特点,开展爱心“妈妈”活动,在每年的“三八”节、“六一”儿童节期间带着书包等学习用品到中小学看望留守儿童,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淮阴师院二附小的一名留守学生在接到书包后就泪流满面,说好久没见到爸爸妈妈了,好久没收到礼物了,法院的女法官就像妈妈一样可亲可爱,表示要好好学习不辜负法官妈妈的期望。
开展心理咨询,打开“问题”少年心扉。该院对父母离异、失去双亲或父母坐牢的未成年人加大关爱力度,专门聘请一名心理咨询师,对逆反心理较重、对抗社会刑较强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走上正道。父亲因抢劫被判入狱的14岁少年刘某某,整天不思学习,性格极为内向,
寓教于审??教育挽救相结合
关爱在“庭前”。“拉一把可能挽救一个生命,推一把可能增加有害于社会的因素”。该院少年合议庭的法官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围绕“挽救”做文章,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庭审前,坚持“向前延伸,选准‘感化点’,进行庭前教育为庭审打基础”的帮教方式,即接到案件后,通过对少年被告人的学校、派出所及其他社会关系的“庭前走访”,发放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查表,选准教育“感化点”,进行开庭前的教育,在基本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少年被告人的个性特点、生活环境、成长过程、思想演变过程及犯罪的原因、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针对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选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为开庭审理打好基础。
“帮教”进法庭。14岁的初二学生张某在校园内将一同学打成重伤,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在看守所内对立情绪十分严重,问及原因,他坦言害怕如电视上那样的开庭。然而走入法庭的张某发现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审判台和威严的法官,一张圆桌周围坐着和蔼的法官、书记员和他的父母、老师。法庭审理在一种相对宽松的氛围中进行,张某也放弃了对立情绪,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并请求父母积极赔偿,结合张某的平时表现,法院依法判决其缓刑。听到宣判后的张某再也忍不住泪水涌下,表示积极改造,重新做人。这是该院为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而采取的“圆桌审判”方式,像家长对待孩子一样,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一切都在轻松的环境氛围中进行。
庭后帮教延伸爱心。对未成年犯坚持做到判后不撒手、回访考察不断线。与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坚持签订帮教协议、缓刑考察监督保证书、自愿接受社区矫治承诺书,与未成年犯父母签订帮教协议书,制订帮教措施,为其改过自新创造条件,并不定期地采取座谈会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回访考察。定期组织少年合议庭法官到少管所看望未成年犯,带去学习生活用品和书籍,与未成年犯交流谈心,让他们观看淮阴区发展变化的光盘,鼓励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家乡作贡献。故意伤害犯陈某激动地对法官说:“谢谢法官对我们的关心,家乡的人民没有忘记我们,我们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区法院的这一举措,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入室抢劫未遂的高一学生吴某某,被判处缓刑后,主审法官亲自将他送到学校,吴某某抓住这一机会,刻苦奋斗,在缓刑考验期内即考入大学。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吴某某和他的父母专门来到法院,对法官给予的教育和帮助表示深深的谢意。几年来,该院审理过的未成年人没有一人重新犯罪。
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未成年犯在法官的爱心感动下重新做人,法官们升华了的亲情是伟大的,他们的爱推倒了冷漠、自私、残暴的墙,让爱的阳光普照到了未成年犯人的心田,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在区人民法院得到了真心真情地呵护。
近年来,淮阴区法院通过庭前关爱、庭中帮教、全程教育挽救的方式,60%的未成年犯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使一大批未成年犯重归正路。该院青少年维权的出色工作,不仅受到了未成年人、家长、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也给他们自己赢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