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在社区矫正对象中,青少年犯罪的比重越来越大,不仅成为矫正工作过程中的重点,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广陵法院在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一些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流于形式,力度不够等现象,导致一些未成年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违法再犯罪,这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当前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判决书送交时间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区矫正单位转送法院文书周期长,异地法院、监狱法律文书送达不到位,旧城拆迁改造,部分矫正对象迁移,新址难以查找而导致文书送达不及时,矫正对象又不主动报到,导致漏管失控。

2、家长重视不够,不配合矫正工作。一些家长认识不到位,管束意识不强,过于溺爱子女,认为矫正工作没有必要,不予配合,有的甚至让孩子赴外地打工,形成监管脱节。有些青少年犯罪者是单亲家庭,由于父母都分别有了自己的生活和事业,无暇顾及他们,更谈不上给他们正常的教育和关心。

3、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问题反馈不及时。一些矫正机构经费紧张,人员紧缺且兼职多、年龄大,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在矫正工作中遇到矫正对象的材料不齐全、列管不规范、对矫正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全面等情况时,没有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反馈,导致矫正工作缺乏实效。

二、建议和对策

1、法院在对每一个青少年犯罪对象进行判决前,与其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联系,由社区矫正机构对青少年犯罪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家庭环境以及个人的性格等进行调查,衡量是否适合在社区服刑。

2、由法院制定矫正保证书,要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填写保证书,并与其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联系,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备案。

3、加强与矫正机构联系,发放社区矫正情况反馈表。帮助社区根据青少年对象的特点,犯罪的罪种情况,制定矫正措施,开展活动,通过反馈表对矫正工作进行跟踪调查,促使矫正工作起到实效。

4、加强与青少年及其父母的交流与沟通,使矫正青少年进一步明确日常管理规定,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对象的心理矫正,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开设讲座、开展心理咨询和对个别对象进行心理治疗等纳入矫正议程。

5、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拓展社区矫正队伍,积极吸收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专业特长社会志愿者加入矫正工作,对基层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建构科学、立体、全面、综合的矫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