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上午,因劳动纠纷而与原单位对簿公堂的裴女士、肖先生来到法庭,参与了自己案件的二审审理。这也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周末法庭的首次开庭。今后,凡是不便在工作时间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二中院提出申请,困扰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难于请假”的难题迎刃而解。(《法制日报》200982

对北京二中院的做法,笔者忍不住要叫一声好。

按理说,法院有自己的作息时间,法官也需要享受周末,只要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认真履行好了自己的职责,就不必再在周末加班加点。可贵的是,北京二中院能够敏锐地感觉到人民群众在应诉过程中的苦衷,从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为民的高度及时开设周末法庭,宁可牺牲自身的利益,也要尽量化解当事人的困难,精神值得褒扬,举措值得推广。

确实,如果法院也严格按照“早九晚五”的作息时间,将给不少当事人特别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不便。法院工作的时间也是当事人需要上班的时间,当事人既存在着“难以请假”的不便,也容易对当事人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利用当事人休息时间开庭审理,就让这些不便迎刃而解,给了当事人极大的便利。北京二中院的做法,充分说明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正在强化,一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更是让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了实处。法院的举措还容易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更能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也能让法官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其实,周末法庭不光适用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其他类型案件的当事人同样也会遭遇类似的困惑,法院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灵活地确定开庭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就是司法为民的最好体现。事实上,在如何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上,不少法院已经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不光是“周末法庭”,有的实行了错时上下班制度,有的开设了巡回法庭等等,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这样的举措同样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并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