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出台网上司法拍卖贷款办法
作者:吴琰 李润文 发布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2133
今天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法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中开展“E拍贷”业务的拍卖抵押工作流程。
去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的《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建立了专门针对网上司法拍卖的按揭融资服务平台,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
3月31日,为保障《协议》的落实,江苏省高院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司法拍卖房产涉及物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明确了拍卖、抵押、登记流程,确保网拍业务正常开展。
根据《通知》要求,买受人通过“E拍贷”支付成交款时,可以以拍卖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通过房屋预告登记防范风险。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公函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各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并同时由买受人和贷款银行凭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排除其他在先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拍卖款全额付清后,买受人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完毕后,由买受人和贷款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
江苏高院副院长褚红军介绍说,“E拍贷”是中行向司法网拍中标的物为房产的买受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拍卖成交款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目前支持住房和商铺两种,其中,拍卖房为住宅的,最高可贷房价的70%,拍卖法为商铺的,最高可贷房价的50%。住宅贷款期限最高为30年,商铺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据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助理吴敏介绍,自2014年9月“E拍贷”业务开展至今,全辖“E拍贷”业务共发起贷款154笔,总金额1.14亿元,已实现放款59笔,放款金额4197万元。
2013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启动司法网拍工作。截至2015年2月,全省法院已上网拍卖29486次(含一拍、二拍、三拍),成交4734次,成交金额逾120亿元,位居全国实行淘宝网司法拍卖省市自治区第二位。网上围观人数超过3900万人次,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逾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