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小微企业的发展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最近两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都研究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确定了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努力缓解融资困难等多项政策措施,“寒潮”过后,小微企业的“春意”可闻。

  日前,记者来到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采访该院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情况。在去年底揭晓的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中,该院作为“小微企业服务群体”获选公益奖,这是政法系统第一次在这一被誉为中国经济领域“奥斯卡”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也成为法院系统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典型。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院以荣誉为新的起点,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继续大胆探索前行,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殚精竭虑。就如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这一话题,该院院长张峥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首先,恭喜常熟法院获选去年的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常熟是中国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但就小微企业而言,它们在常熟的经济生态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状况,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您能否简单地介绍一下?

  张峥嵘:民营经济基础好、活力足、潜力大,是常熟经济发展的鲜明特色和重要优势。自20世纪80年代起,常熟先后闯出了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碧溪之路”,“市场带动产业、产业提升市场”的“富民之路”,民众无阻碍自主创业、企业无障碍自主发展的民营经济“腾飞之路”。

  广大小型微型企业是常熟民营经济的中坚力量,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小微企业8万多家,其产值、销售、利税、利润约占全市工业总量的60%左右,小微企业的运行状况对于常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记者: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资源环境制约因素不断加剧,加上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常熟法院在服务和保障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是怎么认识的,又是怎么定位的?

  张峥嵘:去年对于小微企业有一个“寒潮期”的说法。一些民营企业主因资金链断裂出走或自杀,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一时成了社会热议的话题。常熟作为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不可能不受影响,对法官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当然是涉及小微企业的案件增长,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在服务小微企业的工作中,越是困难,就越需要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越需要司法能动。可以说,能动司法体现了法院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一种社会责任感,企业稳定发展了,在小微企业就业的职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社会也才会稳定发展。

  记者:能动司法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那么,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常熟法院有着什么样的规划,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张峥嵘:我们的措施很多,也比较系统。在宏观方面,主动应对经济形势,切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出台了若干个意见,主题都是为促进常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在微观层面的措施就更多了,比如为了应对企业主出走的问题,我们出台了《关于积极处置企业主出走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求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络,主动参与到政府的处置工作之中;在健全服务企业机制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司法应对措施》,完善了应邀随访、定期走访、季度例会等五项制度,丰富了司法建议、司法调研、法制宣传等内容,并向企业发放《小微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三十条提示》的宣传活页等。

  在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我们加强了与工商、文化、知识产权等部门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合力保护机制,在查处商标侵权、特许经营以及净化网络环境等方面,为小微企业维权。针对企业倒闭停产、企业主出走引发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穷尽各种措施,尽最大可能保障农民工利益。依靠政府先行垫付工资,同时,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及时评估拍卖,及时追查欠薪企业财产并变现,及时向政府返还垫付款项,形成协调垫付的良性循环。

  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中,我们建立起了协调主导机制,将协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导手段,通过诉前调解、诉讼中调解、执行协调有机结合解决纠纷,一方面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分期还款、继续贷款、快速执行等举措为企业解决资金层面的问题,从而为小微企业赢得尽可能的喘息机会,摆脱困境,重新走上发展的正轨。

  记者:对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是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在这方面,常熟法院以确认商铺使用权和优先续租权抵押担保为突破口,找到了活跃民间资本的一条新路,当时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张峥嵘:在处理小微企业融资相关案件方面,法院确实遇到了不少新问题,比如实质是租赁关系的经营权能否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质押物?没有实物抵押的多商户“联保”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新兴的、由企业注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如何规范?这些都考验着我们的法律智慧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对这些新问题,我们都是以务实的态度权衡其合法性,最终目的是积极保护和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比如商铺使用权和优先续租权抵押担保,我们仔细研究了物权法,认为这种抵押解决了商铺经营者的融资难问题,拓宽了融资渠道,也不违反法律精神和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依法认定这种抵押方式合法有效,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记者: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国务院也接连部署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请问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常熟法院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有什么新思路和新打算?

  张峥嵘:新的一年,我们准备重点健全两项机制:一是预测预警机制,就是加强对形势的分析、评估和研判,把服务小微企业的工作再向前延伸一步,而不只是被动应对。比如我们要依托“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室”这一平台,及时掌握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需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联系点制度,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研讨会等形式,运用审判中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小微企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和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二是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比如加强与金融办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加大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和对金融机构放贷、转贷行为的规范约束力度,维护信贷资金安全。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健全与劳动保障部门、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衔接机制,优先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积极建议政府对垫付工资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化,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关心小微企业的发展,责任无止境,服务无止境,探索无止境,2011年获得的荣誉只代表过去,2012年,我们只会更加勤勉,把服务小微企业这篇文章做好,让法律之手开启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记者见闻

  工厂门口贴着一张崭新的招聘启事,四层楼高的旧厂房已装修一新,新的生产线上工人们不停忙碌着。这是2月22日,记者在位于常熟市辛庄镇的江苏佳得美制衣有限公司看到的景象。可能谁也想不到,就在一年之前,这里还是一个倒闭停产的企业,工人都走光了,院子里也是一片荒芜。

  这里原属于常熟某制衣有限公司,因债台高筑而倒闭。在涉及该公司债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得知最大的债权人朱美夫所经营的佳得美公司有扩大规模的意向时,为达到公司资产的最大利用价值,多次与朱美夫沟通,动员朱美夫参与竞拍。后朱美夫竞拍成功,在扣除相关优先债权后,普通债务人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受偿,朱美夫也将新企业搬迁至此,重新开张经营,目前运行态势良好。

  这是常熟法院创新思路,动员优质民间资本参与竞买,以民间资本融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普通案例。

  在常熟市经济信息委员会有一间特别的办公室,常熟法院的“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室”就在这里。工作室成立于去年5月,每周三下午,都会有一名法官在这里值班,接受企业的咨询,并协调相关事宜。

  工作室副主任、经信委党委会委员潘雪飞告诉记者,经信委是企业的“娘家”,常熟法院之所以在此设立工作室,其目的就是能够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需求,为处理案件纠纷“把脉问诊”。

  采访快结束时,张峥嵘告诉记者该院近期处理的一个“得意”案例:王四酒家是常熟的一家餐饮百年老店,在当地颇有名气,去年底因其投资人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重整。按照正常的破产程序,酒店肯定是要关张歇业的。但为能更好保护与利用“王四酒家”品牌价值,法院建议,并经各方协商,引入了常熟某宾馆承租王四酒家的房产,继续许可使用“王四酒家”的品牌,并和王四酒家的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继续正常营业,酒店没有关一天门。

  全国人大代表、波司登集团董事长高德康如此评价:常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是简单、机械办案,而是着力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助力当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不管是作为企业主,还是作为人大代表,我对常熟法院的工作是非常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