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断、巧理“家务事”-记江苏省大丰市南阳人民法庭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9-09-08 浏览次数:2299
在世界麋鹿的故乡,有一群善断、巧理“家务事”的热心人,他们心系百姓。通过脚踏实地排解各式各样的社会矛盾和纷争,为诉讼当事人解决了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让打官司的当事人双方微笑。从中演绎出一个个情真意切的司法为民的动人故事。他们就是江苏省大丰市南阳人民法庭的法官们。
短信QQ消除母子心结
今年6月10日,家住南阳镇某村72岁的李某因儿子拒绝支付其生活费到南阳法庭起诉。事情是这样子的,2005年,李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后来由于李某再婚,儿子与其产生矛盾并外出打工一直未曾联系,以致她的生活费失去了来源。
该庭庭长秦钢听后当即安排法官替老人拟写诉状,并马上立案、受理。这本是一起普通的赡养纠纷案,可是由于被告在外地打工,几次电话都联系不上。怎么办?
该庭法官自有妙招。他们给被告发短信息,告知他诉讼内容、支付赡养费金额。被告很快回了短信。一来一往中,法官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最后他同意支付母亲生活费。
在办案过程中,法官经常会碰到当事人在外地,不好联系的情况。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对一些涉农移民纠纷案件,该庭法官不局限于场所进行调解,采用灵活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网络QQ调解等多种方式。
圆桌调解婆媳矛盾
促使夫妻团团圆圆
该庭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等“家务事”的案件过程中,始终做到调处一案回访一案,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诉至法庭的案件无一矛盾激化。
今年8月6日,该庭受理了原告万某与被告王某扶养纠纷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起诉称,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告借此将原告赶回娘家,并且拒不支付原告的生活费和医药费,致使原告病情加重,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承担原告医疗费用4500元,并将原告接回家照顾。
接到此案后,该庭的法官们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丈夫对妻子不尽扶养义务,并有遗弃行为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为防止事态恶化,法官们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调查了解案情,召集当事人并邀请村委会参与调解工作,并告知被告其行为的违法性,法律的威严加上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王某最终主动向承办法官承认了错误,如数交清原告的医疗费,并将原告接回家中共同生活。该庭在回访此案时,了解到原、被告已和好如初,原告的精神状态也有所恢复,夫妻俩感情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