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一庭的审判员,方绪萍月均结案19,案件审理周期38,是一名效率较高的法官,但同时因为各种原因,她所承办案件的调解率、特别是撤诉率相对较低,约43%8%。依照通常的逻辑,办案快且多、判决数量又多的法官承担的案件被上诉的风险理应较高,但方绪萍却用0.68%(今年以来仅有1件上诉案件)的超低上诉率证明了自己是一名办案快、办案多、案件质量高的优秀法官。

总结方绪萍的办案经验,“躬行四个到位”是她保质保量办好案件的成功法则:

一、庭前阅卷、准备到位。整理卷宗、理清法律关系、制定案件审理流程,这是方绪萍接受新案件后的必做工作,除了将重要的信息快速入脑,她始终坚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载在案件流程表上密密麻麻的文字不但为她日后的庭审节省了时间,也为跟案的书记员快速了解案情提供了帮助。正是因为对每一件经办的案件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即使庭审中遇上些许突发情况也不会慌乱,正是因为对案件审理的重点做了周全的考虑,才在庭审中有着游刃有余的表现。对案件细致入微的把握在根本上保证了承办案件的质量。

二、庭审释法、了解到位。翻看方绪萍的开庭笔录,你会从中感受到庭审节奏的明快,庭审思路的清晰,庭审程序的完整,庭审语言的凝练,更重要的是庭审释法的到位。对那些从未接触过法院,不懂法律的当事人,方绪萍总是特别有耐心,一项项地告诉他们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指导他们如何参加庭审,告诉他们不当言论的法律后果,公正的庭审释法,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法官的铁面无私和值得信赖的人格魅力,这一点有效的保证了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同和满意。此外,方绪萍很注重通过庭审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经济状况,这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有根据,也使判决结果更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从而有效避免了部分当事人为了拖延履行而提起上诉。

三、文书制作说理、复核到位。法官必须运用文字表达审判观点、传递法律理念,不同的表述方式直接关系着读者对文书内容的理解。方绪萍常对为她校对文书的书记员说:如果一个不懂法律的普通人看不懂判决书上的意思,那么这份判决书就是不合格的,法官在文书制作中应当具有的文字能力并不是能使自己的表述看上去多么华丽优美,而是如何用精炼到位、繁简适宜的语言客观地反映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充分表达案件承办人的观点,只有这样的判决书才是具有很强说服力的判决书。方绪萍对自己制作的判决书可谓是精益求精,一份待发的判决书基本上是被认真校对多遍的成果。方绪萍对法律文书的较真儿精神受到了业内人士的肯定,她制作的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竞赛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也在压降案件上诉率方面收到了实效。

四、判后析理、答疑到位。当事人对案件提起上诉,大多源于对案件判决的不认可,而要扭转当事人的这种想法,判后析理、答疑自然是很重要的。方绪萍的经验有三,一是要态度好,不能因为当事人带着情绪来咨询法官,法官就带着主观情绪接待当事人,对立的情绪只会使矛盾更加激化,应该设身处地的想想当事人不解的症结在哪里,困难在哪里,找到对接点才能真正的做好沟通工作。二是要知无不言,法官日常的工作很繁忙,但是当事人的咨询往往有些喋喋不休,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绝不能一言了之,对当事人给予起码的尊重和耐心能使法官的解释收到好效果,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一一解除了,自然就会认可法官的判决。三是要心态坦然,上诉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正当权益,当面对难以沟通的当事人时要明确的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这项权利,法官坦荡的表现无疑是在自信的昭示所作判决的光明磊落,也能使当事人在反思的过程中最终认同法官的判决。

目前,民一庭已经在庭内召开座谈探讨如何压降今年以来不断升高的案件上诉率,方绪萍的审判实绩坚定了民一庭压降案件上诉率的决心,她的成功经验也将对这一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