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在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告诉记者,这次参会她准备了5个建议,其中有三个关涉规范民间借贷,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陈燕萍工作地泰州靖江,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是国内有名的“空调之乡”、“标准件之乡”, 3000多家中小微型企业是靖江民营经济的中心力量,产值、销售、利税占工业总量的半壁江山。

  经过长时间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和对靖江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现状的调研,陈燕萍认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既面临经济形势带来的考验,又面临自身转型升级的挑战,法院应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其“爬坡过坎”。

  “企业发展,融资是关键。特别是要审慎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近三年靖江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3543件,每年均占受案总数的10%以上。这些纠纷既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办案的重点。”陈燕萍说,民间借贷活跃市场的同时,也有风险大、不易监管等弱点,亟须规范。

  结合最高法院去年12月发出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和今年2月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陈燕萍走访调研后完成相关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制定相关部门规章,明确营利性民间借贷的性质,并具体从贷款额度、期限、利息、担保、登记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以利于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标准,为日益发达的民间金融活动确定行为规范,也为法院裁判案件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