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联合中国银行推出司法拍卖按揭融资服务平台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1969
4月16日,省高级法院、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双方联合推出的司法拍卖按揭融资服务平台--“E拍贷”。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褚红军、中国银行江苏分行行长助理吴敏,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吕俊峰参加会议,省高级法院新闻办副主任张志平主持会议。
据介绍,自去年2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来,截至今年2月,全省法院已上网拍卖29486次,成交4734次,成交金额逾120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逾4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位。在一年多的司法网拍实践中,约80%的拍卖标的为房地产。房地产类拍卖标的通常价值较高,司法网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要求影响了此类标的的拍卖成交率,带来成交款支付困难。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省法院与中行江苏省分行建立了专门针对网上司法拍卖的按揭融资服务平台,为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付清成交款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双方签订了《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协作协议》,在全省法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中开展“E拍贷”业务。自去年9月“E拍贷”业务开展至今,共发起贷款154笔,总金额1.14亿元,已实现放款59笔,放款金额4197万元。
为了在贷款发放、产权过户和抵押权办理环节更好地衔接,3月31日,省法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下发《关于司法拍卖房产涉及物权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买受人通过“E拍贷”支付成交款时,可以以拍卖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并通过房屋预告登记防范风险。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排除其他在先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拍卖款全额付清后,买受人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完毕后,由买受人和贷款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