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三农”
作者:董正远 韦春霞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次数:1051
江苏省大丰市法院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为目标,全面发挥基层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采取“四项措施”服务“三农”,取得了良好效果。
便民立案。对涉农案件采取专人立案,加强诉讼指导,对边远农村,行动不便或因农忙季节无法在正常工作日来法院、法庭立案的农民群众,采取预约上门巡回立案。今年以来立案涉农案件55件,均在当日立案,无一案件受到投诉。
法律救助。对涉及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三养”案件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农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原则,依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减、缓、免交诉讼费。
涉农执行。专门设立“涉农案件执行组”,及时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农案件;法律咨询专线,设立语音信息免费电话,方便群众了解案件审执时限、诉讼风险、起诉时应提供的基本材料等诉讼知识。
法制宣传。该院组织法官深入到村组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选择贴近群众、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定期举行法律讲座,通过以案说法,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增强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