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集约查询,让执行工作省时省力省心
作者:张俊 焦立颖 发布时间:2015-04-21 浏览次数:2208
“真的没想到,执行到位能有这么快,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套用一句流行语,真的是马上就办啊!”申请执行人黄某接到江都法院执行人员电话告知时满是惊喜。4月2日上午9时,江都法院对黄某申请执行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立案执行,上午11时身份信息采集完毕并即时提起财产查询,下午2时财产查询中心即时反馈存款信息,下午4时存款即被现场冻结。执行过程一气呵成,申请执行人真正体验了一次什么是“马上就办”。
为适应执行工作“新常态”,2015年,江都法院转变分散式查询方式,主动建立执行财产集约化查询机制,积极试水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日前,查询中心运行仅半月,已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基本财产信息155次,协助冻结、查封财产32件,经查控财产后有效执结案件15件。
让当事人省时:财产查询“直通车”
财产查询中心专门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当专职查询员,相对固定对口办理分类查询事项,并主动与上级法院查控系统和相关协助联动单位有效对接,建立日常的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规范查询工作,江都法院专门制定《关于执行财产集约查询的工作方案》,规定除银行存款足额保全外的所有执行案件前置性纳入集约查询范围。执行案件一经正式立案均应立即将卷宗归口,1小时内完成身份信息采集登记并录入查询名册,24小时内完成存款、工商信息查询,7日内完成房产、车辆信息查询,无特殊情形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必查项目查询任务。
让执行员省力:专项工作“小团队”
集约查询机制建立在执行案件同质性和可分割性理论基础之上,其核心是将财产查询项目归并化、专门化、独立化。财产查询中心要求财产信息流转环节及时准确,案件立案后,规定工作日内按财产类型指定专职查询员完成相应分派任务,并同步向案件承办人反馈结果,最后由执行员综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由于查询种类趋同、工作量集中、沟通联动频繁的特点,团队作业非常便于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6名干警完全可以应付该院每年近三千宗案件的常规查询工作。“现在从繁琐的查询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推进执行控制和处分进程,工作量减轻近一半,分工合作,执行质效和威慑力也提高了”,执行员朱义乐连连称赞。
让院领导省心:财产信息“大数据”
财产查询中心汇总执行信息海量数据,按每名“被执行人”制作财产查询档案并附协助机关的回单原件,建立动态查询记录。为监测执行进度,规定将查询进展、执行措施、处置进程等执行情况通过执行进程表形式予以详细客观记载,全程留痕备查。财产查询中心全天候接受当事人对案件财产和执行进展、执行款项支付的信息查询,并接受公众对执行线索举报等,窗口化服务尽力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4月份,该院涉及执行案件的来访、来信、来电分别同比下降了51%、55%、30%,群众投诉减少,执行满意度显著提高。“执行财产集约查询机制积极贯彻”主动执行“”合理配置执行权“”阳光执行“等改革理念,立足信息化、规模化、快捷式、一站式功能批量作业辅助服务执行办案,全力助推执行廉政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院长袁江华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