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大套法庭甘作企业发展开路先锋
作者:孟俊松 李范宇 发布时间:2009-11-02 浏览次数:2091
江苏“宏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是滨海县08年招引的大型民营企业,投资规模4个亿人民币。“宏东”公司面对多家的招商引资,通过反复比较和认真挑选,最终为滨海的投资环境所吸引,决定在滨海投资。
面对这个滨海“航母”性企业,滨海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热情服务,安排厂址、征地拆迁、通水通电,筑路修桥,为企业落地成长给予全方位的服务。
在征地过程中,渔塘承包经营人顾峰认为补偿不到位拒绝迁出,导致企业平整场地,修建厂房等基建工程不能进行。村组调解未果,开发区管委会处理也未成功,“宏东”的建设工作被迫停滞。停工事件引起政府、村组群众、被拆迁人亲友多方多人的高度关注。因利益的分配,村组居民与顾峰间的矛盾升温,一场进京上访的事故即将发生。
大套法庭视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为神圣使命,在接到任务后,向领导立下军令状,迅速开展诉外调解工作,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破冰之旅。
法庭首先熟悉情况,把准脉搏。先后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谈话,查阅各种档案资料,将基本事实查清,找出矛盾发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大套法庭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积极开展法律解释、政策宣传、思想疏导等工作。将国家关于补偿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摆上桌面,认真讲解,耐心辅导,让当事人明白补偿的范围和标准,消除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从盲目主张回到正确对待上来。着力宣传招商引资的重要意义,指出企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已今后因企业发展而获得的发展空间和丰厚回报,把各方当事人思想统一到支持企业建设发展的大局上来,为解决矛盾减轻阻力。大套法庭充分利用乡风民俗的力量,争取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顾峰着眼长远,珍惜乡情,热爱集体,改变自已固执的态度,正确对待补偿金额。法庭着重宣传了感情价值,动员村组集体照顾被拆迁人实际困难,给予其搬家上的适当补偿。
春风化雨,水到渠成。各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在经历11个月的等待后, “宏东”公司终于迎来机械进场施工。
大套法庭以自己的智慧与奉献实现了“一个月内结束、不造成影响、不引发上访”的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