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日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二天,泰州海陵区法院的几位法官再次来到泰州市罡杨学校,向学生们赠送了精心编写的法律知识读本。

 

20104月,海陵区法院和罡杨学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设立“青少年维权院校共建实践基地”。

 

“现在我们的学生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学法用法宣法的风气越来越盛。”罡杨学校校长李海荣说,“院校共建”活动开展以来,不仅推动了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建设,而且还通过这一载体将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由校园向家庭和社会传播,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咨询

 

孩子说出“小秘密”后心结解开了

 

海陵区法院少年庭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

 

“每天我们都派法官轮流值班,回答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电话里说不清楚的,我们还会驱车到校园现场解惑。”海陵法院刑庭庭长、少年庭庭长仲伟忠说。

 

农村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也带有乡村特色。罡杨学校一个小学生来电,问公路上是否可以晒稻谷,法官丁丹伟告诉孩子,“不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哦,那我回家可得给爸妈说说,以后不能这么乱晒了。”小学生开心地说。

 

法官们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咨询,初中生婷婷的一个心结由此解开。婷婷的父母总喜欢翻看孩子写的日记,婷婷说了多少次了,父母总不听,还说这是为孩子好。婷婷羞涩地向女法官花艳咨询,父母的做法到底对不对?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或电子邮件。只有征得你的同意,家长才能翻看。”花艳耐心解释。

 

花艳还开导小姑娘,父母翻看日记,也是关心孩子,想多了解孩子,这个心情要理解。以后一定要跟父母多交流,让他们知道你在想什么、做什么。

 

“我明白啦,谢谢阿姨。”婷婷开心离去。

 

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还吸引了不少村民。“城市公办学校能不能加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村民小组组长有权出卖土地吗?”“在企业打工,如果不签合同,应该咋办?”对村民们提出的这些现实问题,法官们都一一作答。

 

普法情景剧走红校园

 

老师和法官任导演,学生出演,涉案内容与未成年人相关

 

“你整天就知道赌博,家里什么事都不管,这日子没法过了。”

 

“没法过就离婚。”

 

“妈妈,我要妈妈!”

 

这是罡杨学校师生自编自演的普法情景剧《爱的呼唤》,以一对夫妻闹离婚的故事,讲述孩子成长中的尴尬。

 

普法情景剧由老师和法官担任导演,学生出演,素材来自海陵区法院挑选的真实案例,涉案内容均与未成年人相关。

 

“演出结束后,法官们还会走上舞台,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危害和后果,告诫同学们遇事要冷静,只有运用法律武器,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校长李海荣说,情景剧形式活泼,突出讲法律、明事理、学做人,不仅在校园内广受欢迎,还应邀在社会上演出,受到一致好评。

 

现在,学生们参加普法情景剧的热情非常高。剧中所需道具,有的是学生利用废旧物品制作的,有的是用省下的零花钱买的,还有的是请父母借的。“小演员”凌锋说,为能入戏,他还在家里对着镜子反复练。

 

模拟法庭程序和真实法庭一样

 

无论是扮演者还是旁听者都受益匪浅

 

五(2)班学生张佳辉在一起伤人案件中当了“证人”,不过是在模拟法庭。

 

张佳辉扮演的是一个初中生李某,表哥替他教训另一个初中生王五时,被王五用弹簧刀刺死。

 

一切程序都跟真实法庭一样。书记员会要求“肃静”,法官穿着法袍,检察官、律师齐全,都由学生扮演。

 

虽然表哥受害,张佳辉还是如实陈述事实,是表哥先动手打王五的。因为法官提醒他,作伪证,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王五的“辩护律师”提出王五是正当防卫,不过这一意见并未被法庭采纳,因为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经过询问、举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后,“法官”敲下法槌,宣判王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场传来阵阵惋惜声。

 

八(1)班学生常志鹏在旁听后说,本来王五是受害者,结果因为一时冲动,自己反而成了害人者,受到了法律制裁。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礼让宽容,遇到事情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2)班学生詹小芳在模拟法庭上当书记员。她说,通过模拟法庭,她懂得了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等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