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不仅事关金融业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泰州海陵法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立足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业的安全。

 

破解送达难题

 

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泰州海陵支行为省人大代表、海陵法院民二庭庭长董毕送来一面锦旗,对董庭长多方查找被告地址、亲自送达起诉材料表示感谢。

 

今年5月初,农行海陵支行起诉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材料因原告提供的多个地址均“查无此人”而被多次退回,原告只好申请公告送达。在审查审批手续时,董毕对被告当事人的自然状况、房产抵押等情况综合分析后,初步确定被告并非故意躲避债务,于是决定利用下班后时间上门送达。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地址是“野徐镇某某村某某组23号”,但该村已在一年前整体搬迁。通过走访并到派出所查询,董毕最终找到了被告今年1月在外地新登记的地址。

 

董毕一行赶到那个地点时已天黑,加之该小区无物管、无楼号,几经周折,多番打听终于找到了被告,送达了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为庭审顺利进行提供了条件。

 

近年来,由于旧城改造的大力推进,当事人的住址变化较大,给法院送达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今年来,海陵法院已受理大量被告地址有误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提高直接送达率,减少公告送达,提高办案效率,海陵法院对公告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由庭长带领法官亲自送达,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诚提司法建议

 

“实践中,贷款机构对到期债权进行催收时,往往存在操作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很多案件当事人,特别是担保人对贷款逾期的事实毫不知情,导致和银行冲突加剧,引发不必要的诉讼。”

 

“要将贷后整改变为贷前防范,及时跟踪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资金流入资本市场、高利贷市场。”

 

……

  

日前,海陵法院组织辖区10家银行,召开“维护金融安全、化解金融纠纷”座谈会,发布了《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调研报告》,具体分析银行在发展业务过程中凸显的法律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并对各金融企业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解答。

 

“法院提出的这些问题和建议,切中了金融业当前存在的弊端和风险,对我们进行风险管理和防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参加座谈的邮政银行泰州分行行长助理张靖感受颇深。

 

“去年,我院受理金融商事案件254件,同比上升12%,涉案标的总额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7%。今年上半年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同比上升8%,涉案标的额同比上升13%。”海陵法院院长陈炜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我们愈加深刻地感受到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意义”。

 

“加码”金融审判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是今年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目前,海陵法院已经受理此类案件41件,涉案金额达2900余万元,已结案4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260余万元,平均审理一案仅需27天时间。

 

除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外,海陵法院还制定了法官与银行挂钩联络制度。包括主动向金融监管机构通报重大涉金融案件审理情况,帮助金融机构及时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真实资信,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金融管理隐患及时反馈等。

 

“诉讼保全,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查询、冻结、划拨等工作,需要银行的大力支持,这既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也是银行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陈炜院长告诉记者,由于金融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需要财务、税务、证券、期货等多方面知识。为使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更加客观、公正,海陵法院拟聘请银行、证券业界的资深专业人士担任金融案件陪审员,“聘请金融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加强审判工作,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化解金融纠纷,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