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在这里,涉案青少年需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作出一个正确的认识,在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时,他们感受到的不是冷漠和无情,而是关心和爱护。这里就是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该院自2008年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在审判实践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每一位涉案青少年都感受到了来自少年庭的温暖和真情。

 

回访帮教  呵护幼苗

 

“谢谢少年庭的法官们,是你们让我重新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让我对今后的生活充满希望。”在该院与溧阳市政法委、溧阳团市委和江苏正昌集团共同建立的青少年帮教基地,刚刚与江苏正昌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小吴再次对少年庭的法官们动情地说。小吴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失手打人,造成一人重伤。但是考虑到他的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要求上进,少年庭的法官们就将他送到帮教基地。帮教过程中,小吴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技能。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帮教结束时,正昌集团向他抛出橄榄枝,让他成为正昌集团的正式员工。自帮教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先后选送了被判非监禁罚的青少年帮教对象20余批次60余人到该帮教基地进行帮教。目前已有多名帮教人员与江苏正昌集团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我们正致力于将帮教基地创办成一所工读学校,极力营造‘基地为家、基地为校’的良好氛围,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应有的责任”。江苏正昌集团副董事长陆瑛在采访中说道。

 

除了到帮教基地回访帮教外,少年庭法官们还会走进家庭、社区、司法所,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外,同人民陪审员赴该市看守所及监狱(少管所),看望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鼓励他们积极进取、重返社会。正是在少年庭法官们的悉心回访帮教下,众多青少年改过自新,重新走上了社会。溧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建美告诉记者:“我们对失足青少年通过跟踪、回访、帮教,来预防他们重新犯罪,同时我们也注重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地效果”。

 

圆桌审判  寓情于审

 

考虑到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该院实行涉少案件“圆桌审判”的方式。在少年庭专门配制了一个智能化多功能圆桌审判庭,并用一个大圆桌替代了原来的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席单列的形式,营造了既缓和宽松又不失法律严肃性的氛围,同时制定了《圆桌法庭审判规则》,对圆桌审判的适用条件、排除条件、程序和方式以及法官在庭审中的语气、态度等作了详细规定。该院少年庭庭长苏江告诉记者:“少年庭工作注重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下功夫。庭前审查重在“细”,庭中审判重在“柔”,庭后帮教重在“实”。努力做到从“爱”字出发,从“教”字着眼,从“帮”字入手,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开庭审理案件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律师、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围坐在一起,采用谈心的方式开庭,减轻未成年人的对立情绪和恐惧心理。在审理中,力求语言通俗易懂、语气温和,适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至今,少年庭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开庭审理了90余件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

 

“临时家长”  保驾护航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有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尤其是法定代理人在外地的,有的无法通知,有的联系不上,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该院特意聘请了一批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有相关社会经历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学校教师、共青团干部、未保干部等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充当被告人的临时家长来参与刑事诉讼,从而使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汪小西是该市埭头中学的是一位心理老师,同时也是一名“临时家长”,他多次穿梭于该院少年庭,为的只是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青少年是一个弱势群体,当他们犯了错时,若得不到大人的庇护和指导,这对他们幼小的心灵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打击,所以我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他们。”汪小西说道。

 

巡回法庭  便民惠民

 

为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溧阳法院在该市溧城镇成立了江苏省首家“妇女儿童维权巡回法庭”,并在清溪花园和嘉丰新城等多个社区设立了巡回审理点。该法庭在审理原则上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日立案,立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优先开庭审理;对矛盾比较激化、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案发地或矛盾纠纷所在现场巡回开庭。

 

在审理一起杨某(2005年生)诉曾某的抚育费纠纷案时,审判人员发现双方当事人均住在本市偏远村,且案中杨某的委托代理人是他的爷爷,一位70多岁的老人。为此少年庭法官便主动上门做调解工作。到村后,因双方矛盾较大,巡回法庭便借用村上小卖铺作为调解室,并特地邀请村支书一起,通过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即达成一致协议,撤回诉讼请求。

 

一直以来,溧阳法院少年庭始终将“情”字贯穿于他们的日常工作中,他们用真情为失足青少年谋划美好未来,用真情让更多的青少年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该法庭的做法得到了社会的普通认可。多年来,先后被评为溧阳市公正司法示范点、溧阳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项目一等奖,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记者最后见到了溧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少平。他愉快地接受了采访:“多年来,我院秉承“尊重、关爱、保护”的宗旨,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从组织体系、长效机制建设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予以坚强保障。举全院之力、集全院之智,积极争创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力关心、爱护、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