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万小微企业适逢司法“春雨”
作者: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2-03-26 浏览次数:980
今年2月24日,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人民法院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对小微企业应收债权凭证进行司法确认,协助其金融贷款。这天通过这种方式,有300万元应收账款的新区某物资公司凭借该院出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从工商银行大港分行贷到180万元。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在突破全省小微企业经营难、融资难的瓶颈中,各级法院能动司法,探索创新,善用法律之手扶助小微企业爬坡过坎、转型升级。
江苏小微企业有近百万家,创造了全省50%以上的生产总值。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江苏高院近年来向全省5.7万家企业发放了《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针对小微企业急需掌握的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知识,各级法院培训企业员工87149人次;江苏高院制订了《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应对措施》,系统地提出了20条司法应对措施,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审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各类案件;针对小微企业频发的多类纠纷,江苏高院及时研究案件裁判方法,先后编写下发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及时统一裁判尺度。
在保障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着重强调对小微企业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将司法保护贯穿立审执各个阶段;扬州中院与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和市诚促会等建立“联合服务企业机制”,探索提前介入、多方联动、促进和谐的工作协调机制,此举得到省委常委、原市委书记王燕文的充分肯定。镇江中院近日召开司法服务小微企业现场推进会,对下一阶段帮助小微企业填补法律漏洞、规范经营行为、化解融资难题等进行全面部署。镇江新区法院设立全省首家小微企业案件合议庭,同时设立3个法律服务站、4个法官联系点。常熟市法院则针对小微企业的法律诉求和诉讼现实,摒弃刻板、教条执法,创新出一套和谐司法举措。京口区法院创建了网上即时交流平台“小微企业QQ群”,实现法官与小微企业沟通交流零距离。
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痼疾战役中,各地法院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司法,其做法与经验,被央媒广为传播。针对企业倒闭停产、企业主出逃引发群体性农民工工资案件,苏南地区法院依靠政府先行垫付工资,同时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及时评估拍卖,及时追查欠薪企业财产并变现,及时向政府返还垫付款项,形成协调垫付的良性循环。由于融资难,小微企业往往存在“松一把就活,紧一把就死”的情况,南京、无锡、连云港、徐州等地基层法院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尽可能做到不冻结、不查封、不拍卖、不拘留,尽量确保企业不因执行措施影响正常运转。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与民间资本市场有机结合,激发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创业创新的活力,扬州、镇江、常州、宿迁等地法院引导与吸引民间资金注入小微企业、引进优质第三方收购股权,挽救濒危小微企业。各地法院加强与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部门沟通,出台相应规定,运用商铺、设备、知识产权抵押、质押贷款,帮助小微企业盘活沉淀资产,寻找生机,解决融资难题。如常熟法院从立法精神和实际出发,推出认可商铺融资等全省首创的司法举措。采访中,中国常熟服装城负责人告诉记者,服装城4610个经营户2009年以来通过将门市部经营权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周转次数达到7684批次,融资金额为81.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