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解民忧 服务农村新发展
作者:金坛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1724
金坛法院朱林法庭座落于金坛市的西部,辖区内有三个乡镇:朱林镇、薛埠镇、直溪镇,人口共计16.86万,面积总计426.7平方公里。朱林法庭现有审判人员5名(其中一名是专职执行员),书记员5名,专职人民陪审员兼人民调解员2名,专职驾驶员2名。近年来,朱林法庭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数量打造审判精品和佳作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创新举措为民解忧,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良好的人民法庭形象。
加强与镇政府的沟通,合力打造平安乡镇
朱林法庭在处理涉及乡镇企业的案件中,及时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沟通,主动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涉及群体性案件,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党委政府做工作,化解群体性矛盾。今年以来,法庭审理了一些涉府、涉重点企业的案件,如金坛市茅东林场与金坛市茅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郑志平与上海盘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坛市茅麓茶场、金坛市薛埠镇人民政府返还财产纠纷一案,案件审理阻力重重,法庭及时向庄严副院长、周增伟院长汇报,庄院长、周院长与当地政府的镇长和书记多次进行沟通协商,两案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并且承担支付义务的一方都能在约定的履行期内及时给付。
在寻求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的同时,法庭还针对镇政府、村委会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对于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发出书面司法建议。去年9月份法庭在审理一起原告金坛市直溪镇吕坵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与被告王开来、金坛市直溪镇吕坵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村委会在鱼塘发包过程中置正在履行的原鱼塘承包合同于不顾,自行处分他人财产将鱼塘继续发包,导致产生纠纷。村委会两次未派人参加庭审,不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调解工作。因此,法庭在审理结束后向该村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并报送金坛市直溪人民政府,直溪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体村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各村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鱼塘承包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分清财产权属,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依法发包,对于进入诉讼程序中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全力协助法院调查、调解工作。
参与社会创新管理,开创和谐稳定局面
充分发挥法庭、村委、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职能作用,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职能优势互补、工作合力合拍,更加有效地开展“诉前调和、诉调对接、诉后服判、息诉息访”工作,共同开创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局面。法庭与辖区内村委会签订共建协议后,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汇总整理,研究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原因,做好社会矛盾风险评估,提出解决方案,每季度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报送涉诉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帮助基层组织排查化解涉及民生、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联席会议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工作情况,分析各种民间纠纷的动向和发展趋势,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商讨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共同研究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和解决能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法庭与辖区内23家村委会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有效解决纠纷45件;针对相邻关系、土地使用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突出的常见纠纷,当治安纠纷与民事诉讼发生重合时,法庭与辖区派出所总是将联合调解工作放在前位,共同派员并邀请地方民调组织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将诉讼调解、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在不断寻求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将矛盾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以乡镇派出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调解综治网”,将大量的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庭与辖区内的交警中队联合调解,对一些标的不大,当事人之间冲突不大、无需伤残鉴定的交通事故案件,通知事故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到场,派驻法官与中队警员联合调解,当场制作调解笔录、民事调解书,以法律的强制性有效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快捷的理赔绿色通道得到当事人一致肯定,目前法庭与交警中队共调解128件。
加大巡回审判,便民服务显成效
法庭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和案情需要,灵活配置司法资源,在交通不便偏远农村地区,坚持巡回审判“立、审、调、执”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法庭所辖区内设立三个巡回审理点,即薛埠巡回审判点、直溪巡回审判点、朱林巡回审判点把案件审理放在基层,以各镇的村委会作为巡回的流动点。巡回审判中,法官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方言释法明理,积极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将案件事实还原,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无理的当事人输得明白,认法服判,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截至目前全庭巡回审理案件已达到698件,巡回审判率达到80%。
创新调解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朱林法庭干警以司法为民为最高理念,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调解方法,熟练掌握调解艺术。调解前移,积极采取诉前调解,庭前调解模式。对于赡养纠纷、相邻纠纷及争议较小的案件,一律先适用诉前调解,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委托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对于一些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涉及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案件,法庭委托给金坛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朱林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院对其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对于一些处理难度稍微大的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实行每周法官指导民调值班制度,在人民调解员处理上述案件时值班法官给予法律上指导和帮助,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同时年轻法官在跟随人民调解员调解过程中学习了调解技巧以及掌握当地风土人情,提高年轻法官的办案能力。金坛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朱林工作室在2012年全年接受委托调解案件共计287件,调解成功122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20件、合同纠纷24件,离婚纠纷51件、其他类纠纷27件。
探索执行方法,强化执行工作
高度重视,夯实执行基础。朱林法庭重视执行工作,以年初的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为契机,执行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执行理念,明确了执行工作在促进全庭各项工作发展,服务和谐稳定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执行人员搞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审执结合,全庭合力,形成强大执行氛围。法庭领导注重诉讼阶段的调解工作,积极实行大梯次调解。即便是判决结案的案件,尽管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由于进行了多次、各层次调解,打消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减少了执行阶段的阻力。遇有重大、疑难的执行案件,庭长、副庭长亲自带队,全庭全员出动,从人员上、车辆配备上全面保障,形成强大震慑力,促使当事人配合履行。对于审判人员调解的案件由承办人电话督促执行。农村法庭所涉及的案件,多数是农村土地纠纷、侵权、赡养等类型案件。法庭执行工作根据这一特点,大张旗鼓地执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争取执行一案,带动一片效果。有7件案件就是在典型案件被执结后,带动相关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苦干巧干相结合,利用传统节假日、农忙季节进行集中执行。有些执行案件当事人在外地经常不回家,执行人员便不辞辛苦,放弃周末休息,带着申请执行人蹲坑守候被执行人,既争取申请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又及时让对方当事人了解法院执行的力度与决心,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针对赡养案件,执行员多次深入当事人家庭,在当地人民调解员的配合下,用情与理教育当事人、感化当事人,今年所涉赡养案件的执行工作,全部以当事人自愿履行而结案。四是法庭因时制宜,根据农村的生活风俗习惯,利用“赶集场”、“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农忙季节以及早晚被执行人在家里的时间进行集中执行。借助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与谴责。对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长期赖账、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公告的形式在集市闹区、村口、当地电视台上公布其姓名、住址及欠债情况,利用社会舆论力量,谴责被执行人的行为,给其施加社会压力。对抗拒执行者,依法给予严厉制裁,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