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乡村法庭绽放
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1790
1985年,徐峰通过社会公开招干,踌躇满志地迈进了武进法院的大门。从此,他便与法律职业结下了不解之缘。一路走来,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从条件简陋、地处城区边缘的卜弋法庭、横林法庭,“转战”奔牛法庭,18个春夏秋冬,徐峰青春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村村落落,沟沟壑壑,当年那个身材清瘦、略带腼腆的毛头小伙,已经成长为民商审判业务娴熟,群众贴心尊敬的“平民法官”。
2003年3月,刚刚组建的新北区法院急缺业务骨干,尤其是案件“大户”——民商事审判庭,当时仅有9名审判人员,而那年的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却达到了1000余件。得知这些情况后,徐峰二话没说“应征上岗”,加入了新北区法院民商事庭审判一线。同事们想不通,挖苦他道:“以为聘你去做庭长呢,还是到民庭当‘苦力’?你到底图啥?”徐峰笑笑:“嘿嘿!只要对得起胸前的天平,为老百姓多做几件实事,不虚度光阴,我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因为徐峰属羊,他浑身上下总有着使不完的干劲和勇往直前地工作激情。无论是庭审驾驭、组织调解还是业务技能,他都处处“领跑”。进新北法院头一年,9个月就审结各类民商案件221件,接下来的几年中,结案数字更是一路飙升:2004年282件,2005年316件……以高结案率、高调撤率、低上诉率、零发改率连续数年位居全庭第一。2008年,徐峰被调到新北区法院新成立的孟河法庭担任副庭长,他没有辜负组织对他的信任和期望,再次创下了2009年审结424件,2010年审结445件的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办案之最,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同行们的普遍赞誉和刮目相看。由此,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法官、第四届常州市“十佳法官”、区“十佳政法干警”、院“十佳法官”等……一个又一个耀眼的光环就像幸运之神,紧紧跟随着他,今年4月,他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称号。
孟河法庭地处常州西北部,总面积240多平方公里,辖区有罗溪、孟河、西夏墅等4个乡镇,常住人口24万多。就是这样一个只有7名审判人员的小法庭,年均收案就高达2000余件,比例严重失调。由于法庭人手紧,案件多压力大,而审判一线大都是刚刚入门的年轻法官,他们虽然法律理论功底深厚,但缺乏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使得这位主管业务的“老将”,义不容辞挑起了民商案件的“大梁”,“承包”了庭里所有的疑难杂案。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从周一到周五,徐峰几乎天天都要开四、五个庭,每天的工作就像一个高速转动的陀螺,刚接待完来访当事人,就去开庭,刚开完庭又去办理委托评估或勘验现场的事。为了不耽搁时间办案,徐峰常常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来制作法律文书和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对他而言,吃盒饭,挑灯夜战;睡躺椅,已是家常便饭了。2011年至今,他已成功办结各类疑难杂案330件。
基层法庭是社会的最前沿,老百姓大都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会闹上公堂。徐峰周而复始如此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同事们看了实在心疼。毕竟人到中年了,劝他不要太劳累,有些案子依法简单一判了之算了。可在他心里,老百姓就是上帝,他们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再难再累,只要有一线希望也要尽全力让他们满意而归。
新北区春江镇的周某和张某既是亲戚,又是隔壁邻居,关系一直不错。可近年两家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有些误会,产生了矛盾,从而变得水火不容,动辄就为小事炒得鸡犬不宁。村干部多次上门调和,一点不起作用,矛盾反而愈演愈烈。2009年10月,周某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了法庭,称张某未经允许,擅自在他家的围墙上搭“山墙”,还在他家的厨房窗户下面搭建鸡窝,请求法庭判令张某立即拆除这些“违章搭建”。阅过卷后,徐峰亲自下农村到两位老人的住地了解情况。一番现场勘察后,他分别对两位老人做调解疏导,并向二老释明法律,可是二老情绪激动,周某坚决要求法庭“硬判”。看到昔日的好亲戚,好邻居如今为家事剑拔弩张,争得面红耳赤,徐峰真有些“于心不忍”。心想:如果依法一判了之,这两家的关系将会彻底瓦解,冤冤相报何时了啊?他决心再下点功夫,彻底打开二老的心结,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便安抚了老人一番,请老人再换位思考一下,择日到庭处理。一个月后,徐峰见时机成熟,把两位老人约到了法庭。接过徐峰递上的两杯热茶,老人的情绪渐渐平稳了许多。然后他语重心长地说:“一代官司三代仇。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就会少一些怨气和烦恼。不要为了‘争口气’而丢了世代的缘分,多不值啊……”这些看似寻常、普通的话语,却深深打动了两位老人的心,二老自觉惭愧,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言归于好。
作一名基层法庭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成为一个熟练掌握各种审判业务技能的“杂家”,否则审理案件很难做到游刃有余,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只要有空,徐峰从不放弃给自己“充氧”。平时除了学习各类民、商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外,他还积极探寻适合国情、民情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使审判更接近经济形势,适应政策调整,满足民众司法需求。因此,案件一到手,徐峰马上就能推断出案件性质、争议焦点,然后紧扣主题拎出解决思路。
除了这些,徐峰办案还非常细心、真心和“多心”。有这样一起案件,印象很深。今年年初,他受理了一桩欠款纠纷。常州西夏墅镇一家生产化工材料的企业因拖欠某实业总公司908350元巨额土地转让款被告到了法院。该企业门卫亲自签收了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和传票,可开庭当日,企业竟无人到庭应诉。法院依法定程序做出了缺席判决:判令企业支付欠款和违约金。书记员正要将打好判决书盖章,被徐峰“叫停”了。多年的审判经验和直觉提醒他:会不会是被告出差呢?办企业不容易,有必要跟被告沟通一下,毕竟是一比不小的违约金呐!于是,他想方设法找到了企业法人的电话。果不其然,电话那头的企业老总竟不知此事,原来是门卫疏忽大意忘记告知。为表诚意,企业老总立马赶到了法庭,在徐峰的主持下当场与实业总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按文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了还款义务。事情处理完了,当事双方对徐峰的爱民情怀赞不绝口,企业老总紧紧攥着他的手,眼里充满了感激。
徐峰的事迹,如他所言,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有的只是一名基层普通法官对法律事业的满腔热忱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他以“真情护正义,公平促和谐”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把简单事情办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