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保证《侵权责任法》7月1日后的正式实施,新年伊始,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法官对《侵权责任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并制定了周密的学习方案和计划,努力提高法官处理案件的能力,积极为审判实践准确适用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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