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出台《关于认真贯彻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4-07-15 浏览次数:1625
省委“两院”会议结束后,南京中院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两院”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全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领会“两院”会议精神实质。要着力从三个方面领会和把握省委召开的“两院”会议精神:一是充分认识“两院”会议是省委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的重大举措。二是充分认识会议是省委把加强法院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三是充分认识会议是省委加强法院司法保障措施建设的重大举措。要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的热潮,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切实解决法院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抢抓机遇,采取措施,力争在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方面,要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两院”会议精神和加强法院建设的重要意义,扩大会议影响。另一方面,要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前法院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办法。近期,市中院将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基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召开“两院”工作会议做准备。
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两个率先”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要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自觉地为“两个率先”大局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和保障“两个率先”中促进法院发展。要深入开展“创平安江苏,建最安全城市”的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全市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着力强化司法的纠纷解决功能,切实做好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强化申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包干,尽可能将涉诉信访控制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化解工作,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开展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全市法院要以市委提出的争创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的目标为载体,把争创目标定位在人民满意上,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落实利民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甚至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查处。要认真抓好正在开展的执行、诉讼收费等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切实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审判管理,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实施意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下大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抓好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上下合力,提高全市法院整体建设水平。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领会“两院”会议精神实质。要着力从三个方面领会和把握省委召开的“两院”会议精神:一是充分认识“两院”会议是省委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的重大举措。二是充分认识会议是省委把加强法院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三是充分认识会议是省委加强法院司法保障措施建设的重大举措。要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的热潮,在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要广泛开展宣传,切实解决法院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抢抓机遇,采取措施,力争在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方面,要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宣传“两院”会议精神和加强法院建设的重要意义,扩大会议影响。另一方面,要迅速行动,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前法院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办法。近期,市中院将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基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召开“两院”工作会议做准备。
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两个率先”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要把法院工作融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自觉地为“两个率先”大局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和保障“两个率先”中促进法院发展。要深入开展“创平安江苏,建最安全城市”的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全市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着力强化司法的纠纷解决功能,切实做好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强化申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包干,尽可能将涉诉信访控制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化解工作,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开展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全市法院要以市委提出的争创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法院的目标为载体,把争创目标定位在人民满意上,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落实利民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甚至枉法裁判、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查处。要认真抓好正在开展的执行、诉讼收费等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切实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审判管理,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审判质量与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实施意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要下大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抓好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上下合力,提高全市法院整体建设水平。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