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达标工作。日前,该院专门召开“档案法制教育暨档案业务培训会议”,邀请南京市档案局法宣处的芮莉、徐广虎和南京中院档案科的王群妹三位档案管理专业人员,给全院干警及聘用人员讲解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的重要性、档案法的主要内容和档案的管理利用及相关责任,同时进行诉讼档案的业务辅导。
  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统一部署,本市各级法院已于2003年底档案工作全部达省一级考评标准,该院因审判法庭综合楼的建设,经特许推迟一年达标。今年2月,该院与区政府签订了《档案事业发展奋斗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于今年底前完成档案达标工作。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该院党组十分重视,并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档案达标工作,通过了档案达标实施计划和达标工作内容,制定了责任分解表,根据2004年施行的《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的规定,重新确定了档案工作达标的目标,即向比省一级更高的省特二级冲刺。这一目标实现后,将进一步提高该院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在培训会议上,该院彭思民副院长代表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及聘用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的法规和规章,违法必究,并通过此次档案工作达标,使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文章出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