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法院系统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调动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近日,无锡中院召开了法院系统法制副校长工作会议,全市法院20位法制副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无锡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会议和无锡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的精神。与会的法制副校长们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围绕贯彻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交流了工作情况和经验。
  200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聘任了一批司法干部派驻市区各中学、技校、中专兼任法制副校长,从事青少年法制宣讲教育工作。几年来,法院系统的法制副校长们时刻关注着在校学生的成长,从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出发,抓住其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了应有作用。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全方位投身创建“平安无锡”、“法治无锡”活动,无锡中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法院系统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一是对原有的法制副校长人选进行了调整,以自愿和组织选派相结合,充分发挥法院干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法制副校长应同所在学校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协助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协助、配合学校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转化工作;协助学校同当地派出所联系,开展维护学校周围治安秩序整顿工作;配合学校对所在学校教师讲解传授法律知识,提高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深入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在学校和社区居委会设立法制副校长信箱,定期开启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学校、社区法制教育宣讲计划,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等,为学校、社区青少年创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上,大家对如何落实该《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一致表示要努力把法制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送法到学校、送法到社区、送法到家庭,为创建“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再作新贡献。


  
文章出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